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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棱市法院杨玉军:我是一名“编外法官”

  发布时间:2017-09-22 13:58:44


    回顾三年多的陪审工作,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受益匪浅”。对于我个人而言,每一次庭审都是一次很好的学习机会,一次品尝人间百态的机会,一次神圣的实践机会。我把每一次陪审都看作是一次积累,一次心历,一次成长。

    除了本职工作,参加陪审也是我必须履行的职责和义务,两项工作有时不可避免的会“撞车”,每当我在接到法庭参加庭审的通知后,我都会提前调整安排好自己的其他工作,及时抽出时间参加庭审,从来没有出现过缺席的现象。而在每一次参与案件审理后,我都进行总结、反思。这些案件使人警醒,引人深思,我从中学到的不仅仅是人民陪审员职业道德和行为操守,更重要的是学到了为人处事的原则和做人的基本道理,这种收获不是能用金钱来衡量的。

    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我认为一定要有“三心”即“耐心、爱心、公心”。

    “耐心”,一个案件因为其本身的复杂,有时花上半天或一天的庭审,以及后来的合议庭,陪审员要来回法院几次,这需要花费很多时间,但我们要保持不急不躁。

    “爱心”,泰戈尔曾经说过一句话:“只有热爱人的人才能审判人”我觉得法律是无情的,但作为人民陪审员要有一颗爱人的心,走到弱势群体中间为他们送上几句安慰的话和建议,让审判过程既符合法律规范又照顾人们的感情需要。

    “公心”,要有一份社会公德心,法律公正心,要客观、理性的对待每个人及案件。

    作为人民陪审员还要学会处理好两大关系。

    首先,要妥善处理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如何处理本职工作和陪审工作的关系是每个陪审员都会遇到且必须面对的问题。陪审工作是兼职,本职工作固然不能放弃,陪审工作也不能随便应付了事,要承担起陪审员角色所应尽的社会责任。因此,要尽量做到本职工作与陪审工作两不误。

    其次,要处理好与其他合议庭成员的关系。在参加案件审理过程中,在尊重法律、尊重事实的基础上,既要敢于发表自已的见解,又要尊重合议庭其他法官或其他陪审员的意见。

    要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光有满腔热忱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努力学习法律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本领。实践出真知,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审判工作作为一项社会关系实践活动,就是要不断通过实践的积累,学以致用,才能有质的提高。在过去的一段时期里,网络社会上曾有人提出:“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不如不陪”的观点,这种观点虽然是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一种偏见,但也指出了人民陪审员在实际工作中的困难和不足。我们要在实际工作中做多学、多问、多听、多看,并且通过仔细观察和学习审判长、审判员如何抓住案件的审理重点,如何分析和认定证据,如何适应法律等审判技能,最终消化为自身能力。

    通过参加陪审,近距离接触到、感受到了法院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司法为民工作上取得的成效,无论是在庭审程序上还是在实体判决上,都能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我亲眼看到了法官、书记员、法警们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工作的辛苦,他们的高质量、高效率、高负荷工作,我作为一名人民陪审员,对他们的工作精神表示非常钦佩与赞叹。

    作为“编外法官”,我真的是从心里很喜欢人民陪审这份工作。在这里我交到了朋友,交流了感情。从陪审经历中的收获是我无形的财富,使我受益终生。今后,我将继续履行好陪审员的职责,认真做好陪审、陪议工作。

    (作者系穆棱市下城子镇义和村支部书记,2014年9月,被穆棱市人大常委会聘任为下城子法庭人民陪审员))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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