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牡丹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在牡丹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作了题为《关于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全文如下: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我代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围绕《审议报告》中提出的“基本解决执行难,首先要解决执行队伍配齐、配强的问题”及“解决执行难,必须要创新执行方法”的建议,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带领全市法院不断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造“基本解决执行难”省级示范法院。
一是创新开展执行警务化改革。严格按照党中央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配备必须达到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5%比例的硬性规定,立足全市法院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执行警务化改革,将执行队伍与司法警察资源进行整合。全市法院已经全部完成执行警务局的组建工作,执行队伍由153人增加到298人,占在编人员35.8%。其中,中院执行警务局由20人增加到35人,在原有7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又增配1名员额法官,员额法官数量已经达到其他审判业务部门的平均水平,执行队伍的专业性、战斗力、威慑力均明显增强。

二是积极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围绕“简案快执求效率,繁案精执求质量”的理念,研究制定了《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细则》,从今年5月起全面推行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工作机制。在立案后对案件及时进行筛选分类,分成简易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对简易执行案件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对普通执行案件集中力量精细办理,切实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实施繁简分流以来,共分流出241件简易案件,已全部执结。
三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制定了《深入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意见(试行)》,积极推进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化解机制,不断提高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力量参与执行案件纠纷化解的能力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研究制定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规定》,针对矛盾纠纷较大的案件,创新采用“1+N+警+1”工作模式,即员额法官、陪审员、司法警察、执行员共同开展执行工作,人民陪审员多角度地配合执行员案件调解,与当事人进行零障碍的沟通,化解双方矛盾,让广大的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民主性、监督性、公开性”。
四是不断完善相关工作衔接机制。进一步加强财产保全、先予执行工作力度,将所有审判部门作出的财产保全、先予执行裁定统一划归到执行警务局负责实施,为审判与执行的有效衔接畅通了路径。积极开展“执转破”工作,做好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不足以给付全部债权案件的审查移送工作,充分发挥破产法律制度消化执行积案、缓解执行难的功能,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涉一个被执行人企业的70件执行案件正拟移送审查进入破产程序。
围绕《审议报告》中提出的“解决执行难,必须彻底解决人民法院自身存在的执行失范问题”的建议,我们从解决执行工作中现存的突出问题入手,向自身不规范执行“开刀”,全面加强监督管理,严格规范执行行为。
一是深入整治不规范执行行为。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一直都是阻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发展的一个顽疾。为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深入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了《关于反干扰执行的若干规定》、《反消极执行、拖延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规范执行行为“十个严禁”》印发至每一名执行干警,划出执行工作的底线和高压线。今年8月,中院党组决定对海林、宁安、西安、林口4个基层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把执行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严格督查不规范执行行为,坚决解决灯下黑的问题。
二是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法院内部监督。按照执行案件规律及各节点事项,对执行团队进行分岗定责,为执行干警设置38项责任清单,建立“两层三级”监督机制。强化对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管理,通过定期检查,已对不符合结案条件的8件案件恢复了执行程序。主动接受人大监督。逐步实现邀请代表委员监督视察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常态化,以邮寄的方式向全市323名人大代表、342名政协委员通报了2017年上半年工作情况,以文件形式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了代表在“两会”上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穆棱市人大代表团以回函形式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三是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开展“智慧法院建设年”,充分运用信息化系统,将执行案件流程信息、裁判文书等及时向社会公开,让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今年以来,共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执行裁判文书1932份。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全面加强普法宣传。9月4日,省电视台都市频道《夜航说法》栏目直播了80分钟牡丹江中院赴哈尔滨跨地域强制执行实况,在全省率先打响“百日攻坚”集中执行大会战的第一枪。9月5日,与东北网合作直播的《宁安法院抓“老赖”除“恶坝”》,被中央政法委官方网站中国长安网转发,社会影响巨大。省高院石时态院长对此给予高度评价。
四是全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凡是符合网络司法拍卖条件的案件,一律进行网络司法拍卖,并从严规范拍卖降幅比例,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串通压价、恶意竞买等有损公平公正的现象,祛除权力寻租空间,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今年以来,两级法院已完成网络司法拍卖172件,成交金额3268万元,网拍率100%,为当事人节省费用260万元。牡丹江法院的网拍工作得到了省法院的充分肯定,全省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培训班在牡丹江中院开班,牡丹江法院两名干警为全省35家中院、基层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了实务授课。
针对《审议报告》中提出的“必须要以执行联动为支撑点,形成综合治理合力的问题”以及“穷尽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建议,我们扎实开展“执行年”,依靠党委、人大的支持,努力形成执行工作合力,集中打击、定点清除老赖的嚣张气焰,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积极构建大执行工作格局。今年,市人大常委会把解决执行难列入专项议题,将支持和帮助寓于监督之中。5月31日,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市委政法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正在提交各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已经初步构建起来。8月17日,全市27家联动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就制定《关于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实施细则进行座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目前《实施细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近期将下发实施。
二是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整治行动。积极探索开展委托审计调查、委托律师调查、悬赏举报、强制清算等执行措施,不断加大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戒力度。强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将符合纳入条件的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利用多元化、立体式曝光平台晒出“老赖”635名。9月1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一次性公布50名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和照片。与市诚信办对接,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红黑榜”上予以公布,得到了市民的普遍关注。
三是坚决依法打击拒执行为。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对长期积压、矛盾突出的执行案件,开展拉网式集中执行活动,在相继开展“零点行动”、“利剑行动”、“春雷行动”的基础上,又开展了“金秋行动”等一系列专项集中行动,年初以来,共组织大规模集中执行会战100余次,拘留255人,限制高消费859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24人。全市法院移送涉嫌拒执罪案件31件,其中8件在移送公安机关过程中迫于法律威慑,达成执行和解自动履行,标的192.7万元。另23件案件,在公安机关侦查环节16件,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5件,已经作出有罪判决2件。
四是不断拓宽被执行财产发现渠道。为破解长期存在的“查人找物”难题,开通“点对点”不动产网络查询系统,成为全省第二家完成与本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点对点查控系统对接工作的法院。截止目前,查询信息已达12474条,已反馈6115条。制发了《关于网络财产查控五项标准》,规范网络查控操作规程,保证点对点查控工作安全、规范、有序。制定了《关于执行程序中实施调查令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申请执行人代理律师可以在执行程序中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调查令,主动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有效拓展对被执行人财产调查的渠道和空间。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已经破题,藩篱正在拆除,道路已经打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出台后,全市法院已执结案件2078件,比去年同期多执结1070件。尤其是全市法院上报人大内司委的20件疑难复杂案件,在内司委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目前已经执结15件,其余5件案件均在法定程序当中。但距离最高法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期限已经只剩下一年多时间,任务仍然十分艰巨。截止目前,全市法院尚有六个月以上未结案件2008件,其中五年以上未结的3 件,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还有7件未执行到位。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贯彻市委刘忻书记“望在执行年活动中,扎实工作,为法治环境和信用环境建设再立新功”的批示精神,在市人大常委会的关心、监督和支持下,攻坚破难,奋勇拼搏,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