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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中院民一庭一封感谢信 双方达和解

  发布时间:2017-09-14 12:39:45


“民一庭姚波庭长和李仲斌法官,不但平时向我们解释了不少法律知识,而且在我们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立即开庭给予调解,并在最短时间内向我们送达了裁定书,使我们双方在最短时间内解决了遗留问题,并且消除我们之前对法院工作的误解。”

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一庭收到了一封来自东宁某公司的感谢信,当事人对中院民一庭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表示感谢。

上诉人东宁某园区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宁某工贸有限公司均为当地招商引资企业,除本案外双方在东宁市法院还有案件且与本案相关。中院民一庭在审理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办案法官李仲斌积极与基层法院审判执行部门沟通,多次走访现场,明理释法,想方设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他们之间的问题一并解决,帮助企业尽快正常营业。

经过不懈努力,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结案后,上诉人向中院寄来了感谢信,这正是对办案法官积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司法服务的肯定。

在今后的工作中,牡丹江中院民一庭将积极贯彻中院党组提出的“司法服务年”工作目标,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合同纠纷案件,严惩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营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为我市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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