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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法院:与检察院“两长同庭”审理一起涉毒案件

  发布时间:2017-09-08 19:39:06



    9月7日,海林市法院院长与海林市检察院检察长同时出现在海林市法院刑事审判庭,不是开会,而是审理一起涉嫌容留他人吸毒的案件。法院院长郑涛独任审判、检察长孙艳林为公诉人。这是司法改革后,院庭长亲自办案,“两长”首次在法庭“工作会面”。以后随着院庭长办案成为常态,估计这种“会面”将不再是新闻。

    经审理,被告人裴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由于其有坦白行为,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当庭宣判。

    庭后,两长就深化司法改革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交换了意见。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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