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全国、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依照《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经中院党组决定,开展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
8月18日,在全市法院重点工作推进暨执行“百日攻坚”专项活动启动仪式上,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就下一步全市执行工作作出了重要批示和具体要求,要求在“百日攻坚”活动中,强化各项措施,最大限度地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中院执行警务局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活动,将进一步落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作出的重要批示,真正实现“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全面清理执行积案,于8月25日,26日两天开展了“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
牡丹江中院
26日7时30分,随着此次活动总指挥、中院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王菲同志的一声令下,全市法院223名执行警务局干警、47辆执行车辆分成10个执行小组同时出发,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同时,中院执行指挥中心在远程执行指挥平台实施远程指挥,实现执行现场中院、基层法院的两级法院图像、声音实时传送,保障执行活动的统一协调指挥。
26日上午,中院执行警务局王菲局长亲自带队,率先垂范,带领中院执行警务局干警到达市区内执行案件现场,现场布置工作任务,对案件执行方案进行现场指导、明细优化。26日下午,王菲局长赶赴海林、宁安,分别对海林法院、宁安法院的执行工作进展及对被执行人的拘留等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指挥。
此次活动,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共出动警力223人,出动车辆47辆,拘留60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27件,和解金额715.74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21件,结案履行金额87.47万元。
宁安市法院
宁安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院关于“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的号召,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警务局全体干警自觉加班加点,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急迫要求下,将26日的活动时间提前到凌晨4时,面对法院干警的雷霆之势,各种“老赖”无处遁形。此次活动中,宁安市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29人,出动警车9辆,拘留10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3件,和解金额22.2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1件,结案到位金额5万元。
海林市法院

海林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按照中院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案件特点,提前制定好了活动的实施方案,同时在海林执行警务局全体干警的大力支持下,将26日的活动时间提前到6时。此次行动中,共出动警力20人,出动警车4辆;拘留9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5件,和解金额35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2件。实际履行金额1.87万元。
东安区法院
东安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院关于“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的号召,重拳出击打“老赖”,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布置,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细化了分工,此次“百日攻坚”以清理涉民生案件为重点,依法打击逃避、躲避、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金秋行动"成果显著,东安法院执行警务局出动警力20人,出动警车5辆;拘留8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3件,和解金额468万元。
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3件,结案到位金额38万元。东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院立足工作实际,利用中院开展"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的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形成执行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局面,在社会上反响强烈,成效显著,有力震慑了一批“老赖”分子,抗拒执行的行为人受到了惩处,执行环境得到了有效改善。为“基本解决执行难”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西安区法院
西安区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中院关于“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的统一部署,集合自身执行案件特性综合分析,制定了详细的执行行动方案,在25日、26日两天的行动中,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并出动警力配合中院执行案件。此次活动中,西安区人民法院出动警力35人,出动警车4辆,拘留6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2件,和解金额22.6万元,和解部分到位4.2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3件,实际履行金额21.7569万元.;在这次活动的震慑力下未拘留达成和解7件,达成执行和解金额204.8469万元,未拘留达成和解部分履行金额5万元,未拘留实际执结4万元,到位标的1.5432万元,未拘留部分履行1件,80万元
阳明区法院
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严格按照中院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势必严厉打击“老赖”,对一些拒不履行的“老赖”予以拘留。执行局长带队参加中院动员大会,并出动警力配合中院一起案件的执行,在25日、26日两日的行动中,攻坚克难、统筹兼顾,取得了较大较好的成绩,对“老赖”产生的极大的威慑。此次活动中,阳明区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16人,出动警车3辆;拘留6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3件,和解金额51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1件,实际履行金额4万元。
爱民区法院
爱民区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院关于“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的号召,院党组高度重视,面对时间紧迫、任务严峻的活动,统筹协调各方关系,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并由执行局长带队参加中院活动动员会,出动警力配合保障中院一起案件的执行,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此次行动中,爱民区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18人,出动警车3辆,拘留6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3件,和解金额97.2633万元,和解部分到位6.5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3件,实际履行金额26.1044万元,通过拘留结案3件,结案到位标的26.1044万元。
林口县法院
林口县人民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严格落实王启胜院长的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中院执行警务局的指挥部署,将人员、车辆、行动方案全部落实到位,在两日的行动中,克服自身困难,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此次行动中,林口县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15人,出动警车4辆,拘留6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3件,和解金额7.18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结案2件,实际履行金额4.8万元,通过拘留结案2件,结案到位标的4.8万元。
穆棱市法院
穆棱市人民法院积极响应中院关于“百日攻坚”之“金秋行 ”集中执行活动的号召,院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制定详细的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中院的要求部署人员、车辆。穆棱市人民法院执行警务局全体干警自愿加班,为此次活动取得良好的成绩奠定了扎实的基础。此次活动中,穆棱市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20人,警车4辆,拘留7人,通过拘留达成和解4件,和解金额12.5万元,通过拘留实际履行3件,实际履行金额2.8万元。
东宁市法院
东宁市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之“金秋行动”集中执行活动,全面安排部署此次活动,执行警务局精心组织,迅速行动,势必打好“百日攻坚”第一枪。对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将依法采取拘留措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此次行动中,东宁市人民法院共出动警力20人,出动警车4辆;拘留2人。
下午14时,四城区法院将拟拘留人员统一带到中院集中拘留现场,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进行讯问、拘留。
下午15时,“金秋行动”工作小结会议在中院七楼会议室召开,中院执行警务局王菲局长主持会议。

会上,王菲局长对本次行动中各单位人员、车辆出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拘留情况、案件和解情况、和解金额、案件实际履行情况、实际履行金额及结案标的到位金额等进行了汇总、通报。

王菲局长表示,2017年是中院党组确定的“执行年”,亦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一年。本次行动是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中牡丹江两级法院的首次大规模专项行动,对全市两级法院广大执行干警、司法警察在行动中的协同配合、英勇无畏、无私奉献表示感谢和肯定。中院执行警务局及各基层法院执行警务局一定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充分认识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落实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方案确定的十项重点工作,持续保持已经形成的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提高认识、完善机制、扎实推进、统筹兼顾,为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的胜利奠定坚实的基础,向院党组提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