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下午,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适用“3名法官+4名人民陪审员”的大合议庭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据悉,这是该院首次适用7人组成的大合议庭进行审理的一起案件。
为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庭审,通过人民群众亲身感受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提高全民法治意识,爱民区法院在推进陪审员制度改革上,针对案件复杂、人员多、矛盾激化可能有信访因素,且有可能调解的案件积极探索适用人民陪审制采用“3名法官+4名陪审员”的大陪审合议庭进行审理。
此案原告刘某甲在乘坐朋友王某驾驶的三轮摩托车行驶途中,与刘某乙驾驶的轿车相撞,造成原告刘某甲受伤,双方因赔偿问题争议很大,无法进行和解,故诉至法院。在庭前会议阶段,审判长就案件所涉的程序性法律规定和实体法律规定向人民陪审员作介绍解释;庭审中4名人民陪审员对案件事实充分进行了发问;合议时由人民陪审员先发表意见,再由参审法官、审判长发表意见,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实质参审。
目前,爱民区法院现有人民陪审员53人,截止8月22日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案件178件,陪审率达80%。人民陪审员参加陪审不仅缓解了法官带来的工作压力,而且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起到了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