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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院第五党支部:以案为镜警钟长鸣 自省自查坚定初心

  发布时间:2017-08-14 15:21:10



    孔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对于今天的党员干部,在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上,同样需要在“思齐”和“自省”两个方面下功夫。

    8月11日下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党支部根据机关党委统一部署,结合市委和市直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同志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为群同志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此次会议,与全体党员一起总结反思,汲取教训,一起学习讨论,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认真查摆自身问题,切实贯彻了习近平总书记“发挥反面典型警示震慑作用”的要求,也体现了作风建设中“强化问题导向”的精神。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支部书记郭振军同志,提前就本次组织生活会内容进行了充分准备,确保此次活动可以达到“以案为镜,长鸣杜绝贪腐警钟;自省自查,坚定为民务实初心”的实效。通过反面教材、警示教育,认真查找、反思剖析等方式,使党员同志真正触及思想、触及灵魂,在思想上警醒起来,在行为上自觉起来。

    二是正确认识,端正态度。毛泽东同志说过,“典型本身就是一种政治力量。”相比于正面典型的引导,反面典型的警示同样重要。如果说,正面典型的作用,是为党员干部做示范、树标杆、明导向;反面典型的作用,就是要让党员干部知敬畏、明底线、受警醒,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三是取长补短,互相学习。会上,全体支部党员严肃认真以反面典型为镜,查找自身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改进措施,并积极听取他人意见。充分认识到倘若对反面典型的警示置若罔闻,毫无自省之心,不思贪欲之害、不守立身之本,自己就可能走向反面。在自行自查同时,通过从他人的教训中吸取经验,深入查找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和廉政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坚定初心,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要求。

    四是常抓不懈,久久为功。会议强调,全体党员要深刻汲取教训,保持常态警醒,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坚决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党员,不断强化“四个意识”。要树立正确权力观,把严守党的纪律规矩特别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作为干好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要摆正自身位置,不论职级高低,不论身处什么岗位,都要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置于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之下。对作风建设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

    正面典型是最好的引导,反面典型是最有力的警示。通过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真正做到了让反面典型充分发挥正面作用,全体支部党员均表示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养,不断锤炼对党忠诚的政治品质,真正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严起来、实起来。切实做到在风浪考验面前勇于担当,在利益诱惑面前保持清醒。

责任编辑:邢宇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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