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民一庭为认真推进落实“案件质量年”活动,在庭室内部开展案件定期评查工作,近日,2017年第二季度案件评查工作已顺利完成。本次评查由全庭员额法官严格按照民商事案件质量评查细则的标准,对照中院机关2016年审(执)结案件评查情况通报中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自纠自查。本次评查共评查出文书多字落字、审理报告表述不当、合议笔录发言顺序不当等9项问题,评查结果已在庭室内部进行通报,并及时整改。
今年年初,王启胜院长《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暨重点工作启动推进会议上的讲话》中提出“七大工程”建设,其中第二项为开展“案件质量年”活动。民一庭庭长姚波同志随后在庭务会上强调,民一庭作为院内承担重要审判业务的庭室,一定要高度重视“案件质量年”活动,其中,定期进行案件自查工作,要作为落实“案件质量年”活动的具体措施,严格按照王院长“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一抓五年不动摇”的工作要求,常态化的开展下去。民一庭的工作要紧紧围绕王院长提出的“七大工程”建设和“两年内实现创建全省一流法院、五年内实现创建全国一流法院”的总体目标,争创一流的审判业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