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玉敏
深入基层开展案件质效及司法改革现场督查
为了进一步推动“案件质量年”及“司法改革年”两个工程的深入开展,7月18日至21日,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玉敏同志同审管办暨司改办主任王昱同志一起,对东宁、穆棱、阳明等三个全市司法改革试点法院进行了重点检查,对爱民、林口及东安、西安、宁安和海林法院进行了抽查和核查。
贾玉敏副院长一行主要采取听取汇报、个别座谈、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各院的案件质效及司法改革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对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贾玉敏副院长指出,中院党组年初动员大会之后,各基层法院党组把“七大工程”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认真制定方案,把握和突出重点、短板和敏感问题,不断加大破解力度。有的法院领导班子不拘于形势,在没有接受改革试点任务的情况下,仍然敢于开拓,大胆创新。各院监管并重,突出成果转化,创造条件,确保落实到位,坚持标准,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果。
贾玉敏副院长强调,通过这次督查,发现各院不同程度上存在着工作重视不够、推进方法不多、工作心中无数、个别成果不实、工作差距较大、工作质量不高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组织学习上级法院关于提升案件质效及司法改革的各类文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院党组总体工作要求上来;二要强化领导,高度负责。确实把案件质效和司法改革工作重视起来,不断研究改进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三要精心研究,找准问题。结合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任务指标,全面分析,查找不足,改进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四要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机制的运行,激发干警的内生动力,调动干警积极性;五要学习先进,借鉴经验。注意学习研究上级法院推广的好做法及先进工作经验,使外地典型的成功经验被我所用;六要不断总结,及时反馈。注重总结经验教训,做好汇报、反馈、沟通,取得有力的指导和监督,促进工作的不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