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院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坚定理想信念、忠诚司法事业,贯彻落实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开展全员读书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书香型法院”,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同志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向全院干警推荐了《论持久战》一书。看到王院长对这本书高度评价,我瞬间心动,利用工作之余通读了全书,读罢深有感触。
一、指点迷津,客观厘清时局
1937年7月,抗日战争爆发之后,国民党军队在军事上严重失利,节节败退,使一部分中国人产生了悲观失望情绪,国民党内以汪精卫为代表的亲日派借机竭力鼓吹“亡国论”“再战必亡”,为投降日本做舆论准备。而以蒋介石为代表的亲英美派则常常鼓吹“速胜论”,他们把抗战胜利的希望寄托在外国援助上,幻想依靠英美等国迅速打败日本。这两种论调,在共产党内和群众中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些人存在着侥幸心理和轻敌思想,幻想速胜;而有些人则对抗战信心不足,悲观失望。尤其是党内以王明为代表的速胜论者,迷信国民党的正规战,轻视人民群众和游击战的战略地位,不赞成抗日战争的持久战。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毛泽东同志1938年5月26日至6月3日在延安抗日研究会上发表了系列讲演,从这场战争的性质和中日两国、两军的实际情况出发,对这两种偏激论调进行有力的驳斥,为当时混乱的时局注入了一剂强而有效的清醒剂。这一系列的讲演稿后来经整理编辑,就形成了《论持久战》一书。
二、真知灼见,决策引领全局
《论持久战》这本书以“中国必亡论”和“中国速胜论”为引子,通过分析中日两国敌强我弱;敌退步、我进步;敌小我大;敌寡助、我多助的国情特点对这两种错误观点进行有力地驳斥,最终引出全书的基本论点——“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中国必将取得这场战争的最后胜利”。
毛泽东同志以政治家和哲学家的视角,站在一个超越了军事的角度来对军事行动(战争)进行表述。毛泽东在写《论持久战》时,是在抗战初期——“伟大抗日战争的一周年纪念,七月七日,快要到了。全民族的力量团结起来,坚持抗战,坚持统一战线,同敌人作英勇的战争,快一年了”,在那个全中国人都在痛苦中无望挣扎的阶段,毛泽东同志用铿锵有力的语言点亮了希望之火,把我们的党、人民和人民军队从泥潭中拉出来,领导我们的人民军队克服重重困难,最后击败日本帝国主义,可以说《论持久战》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指导思想。
而这篇经典文章最伟大的地方在于,它是在抗日战争初期写成并发表的,却能准确地与之后抗日战争的历史完全对应,甚至可以说这本书是抗日战争的总结报告。书中准确的预言了这场持久战将经过防御、相持、总攻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敌之战略进攻、我之战略防御的时期。第二个阶段,是敌之战略保守、我之准备反攻的时期。第三个阶段,是我之战略反攻、敌之战略退却的时期。”而历史也证明了毛泽东同志的正确性。
再如书中点明了抗日的基本路线和原则,即只有实行人民的战争,才能赢得胜利,我党一定要坚持人民群众路线。群众路线一直到今天还是我们党的基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也是我党一直以来克敌制胜的不二法宝。
三、经典传承,指导审判大局
在距离成书79年之久的今天,《论持久战》一书中的许多思想仍然对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具有不可忽视的指导作用,可以作为我们精神上的指南。尤其是对新时期司法体制改革大潮中的法院人来说,如何正确认识矛盾,坚守阵地,打赢司法改革这场“攻坚战”、“持久战”,都能从书中得到相应答案。
一是正确认识工作矛盾,坚定理想信念。目前司法体制改革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铺开,新形势下审判任务更加艰巨,司法改革中的各类矛盾凸显,人民法院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司法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区”。面对案多人少、职业保障不全、行政干预、放权监管等诸多困难,党员干部不能彷徨,不能动摇,必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对改革中的问题秉持“不遮掩、不回避”的态度,积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定远大的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宪法及司法尊严,坚持打好这场司法体制改革的“攻坚战”。
二是正确认识审判规律,坚持公平正义。我们的审判工作必须遵循和运用好司法规律,同时要把司法的一般规律和中国的特色结合起来。审判工作要在党的领导下,把好政治方向,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加强司法业务和队伍建设的监督指导,促进公正、廉洁、高效司法。正确适用法律,惩罚犯罪、裁判是非、彰显公平正义。做好司法责任制的落实,抓好案件质效,抓住审判规律,立足审判工作本职,要坚守公平,坚持正义,这才是正道。
三是正确认识各种实际困难,坚信基本原则。当前法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巨大职业压力,法官历来被称为“刀尖上的舞者”、“带脚镣的舞者”,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管理实、监督多,导致工作压力日益增大,而工作与生活的不可兼顾更加重的法官的心理负担。面对这样的情况,我们更应积极正视压力,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奉献精神,坚持“司法为民”的原则,坚守法律,坚定信念,坚持工作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是正确认识人生的发展目标,坚守政治方向。知人者智,自知者明。作为新时期的法官,要立足于现实,树立切合实际的人生目标、符合事物发展规律的人生观和正确的价值观。同时要清醒的认识到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要理性的面对世界的变化和个人一时的荣辱得失,用客观的眼光审视世界的规则,用理性的方法驾驭自己的命运。在逆境中更要坚守本心,坚定信仰,以人为本,坚持走群众路线,转变工作作风,坚定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五是正确认识党组工作要求,坚决落实到位。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七大工程”建设、争创一流法院,认真把握精神,深刻领会思想,积极采取措施,坚决落实到位,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确保各项工作登台阶,上水平,保质保量完成任务。要以从书中得到启发,激励工作,围绕党的宗旨政策,讲求工作效率,实践好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