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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国际司法协助调研组来牡中院调研

  发布时间:2017-06-30 08:53:33





    为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省司法协助送达和取证工作,6月29日上午9时,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刘洋同志到牡丹江中院进行调研。牡丹江市中级人民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民三庭全体人员,各基层法院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主管院长及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参加本次座谈。

    座谈会上,省法院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刘洋对牡丹江两级法院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给予了高度赞扬和肯定,为与会人员传达了最高人民法院及司法部在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上的指导思想和工作要求,强调国际司法协助工作应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外交整体工作以及法院审判工作这三个中心,在办理国际司法协助工作中要时刻牢记“外事工作无小事”,务求在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上做到一次性保质保量报送相关文书材料。

    牡丹江中院民三庭审判员、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杨大奎就牡丹江两级法院在国际司法协助送达及取证工作进行了汇报,并就如何完善和提升该项工作提出了建议和意见。基层法院国际司法协助工作的主管院长及专办员,就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交流汇报,省法院刘洋同志也当即就相关问题答疑解惑,提出更完善的解决方法。牡丹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黄为民对牡丹江两级法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思想上提高认识,各基层法院参会的主管院长要将本次座谈会议精神及内容向所在法院党组汇报。二是质量上注意把关,各基层法院办案法官、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在组织提交相关材料时要注意质量。三是工作上勤于思考,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与上级法院专办员反馈沟通,务求使牡丹江法院国际司法协助工作进一步提升。

    最后,省法院刘洋同志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全国74名先进个人中黑龙江省有2名,牡丹江中院民三庭审判员、国际司法协助专办员杨大奎同志喜获殊荣。省法院刘洋同志为牡丹江中院杨大奎同志颁发了“全国法院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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