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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开展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7-06-26 16:33:47





    第三十个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为扎实推进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扩大禁毒宣传的覆盖面、传播力和影响力,努力营造全民知毒、防毒、拒毒、禁毒的浓厚氛围,6月26日,牡丹江市禁毒办在牡丹江市人民广场隆重举行主题为“感恩生命、拒绝毒品、阳光生活”的国际禁毒日大型宣传活动。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伟带领刑一庭三名庭长、副庭长参加了宣传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积极宣传、悉心讲解、耐心释法。

    2017年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推动了禁毒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指导思想。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每年组织召开1-2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通报上一年度人民法院禁毒工作的总体情况,介绍新出台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并公布典型案件,昭示了人民法院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的一贯立场。

    总结近年来本地区毒品犯罪主要特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在打击毒品犯罪上,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针对涉毒次生犯罪,人民法院注重依法严惩因吸毒诱发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等严重犯罪。同时,对于罪行较轻,或者具有从犯、自首、立功、初犯等法定、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罪刑相适应原则,依法给予从宽处罚,以分化瓦解毒品犯罪分子,预防和减少毒品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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