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在绥芬河市召开四项重点工作“三年决战”誓师大会、“全市纪检监查工作会议”以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表彰大会”上,绥芬河法院先后获得,2011年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先进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先进集体、绥芬河法院院长杨春风被授予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特殊贡献个人三项新荣誉称号。
近年来,绥芬河法院认真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平安绥芬河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在实际工作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通过不断加强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及执行工作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犯罪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的犯罪,卓有成效地开展少年审判,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坚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维护了社会长治久安。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加强思想疏导,做好释法答疑,87.67%的案件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并加大执行力度,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积极推行风险告知、悬赏举报、挂牌督办等制度,健全完善立、审、执协调配合、快速反应、联动威慑长效机制,加强完善对评估、拍卖、执行款物过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该院还不断增强能动司法、主动服务意识倾力保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推进,及时跟进落实法律服务和矛盾排查化解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