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宣布表彰决定,授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郑建华“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省法院共有8名法官获此殊荣。
郑建华无论工作还是生活中,都注重在形象上自重、在思想上自省、在纪律上自警、在工作中自律。先后获全省法院女法官知识竞赛一等奖、优秀选手奖及牡丹江市直机关职工计算机应用技能大赛一等奖。主审了牡丹江市第一批期货纠纷案件,所审理的案件,无超审限、无更审改判、无上访信访,被授予“全市政法机关创建优良经济发展法制环境工作先进个人”。先后撰写人大报告、工作总结、领导讲话、活动经验、调研报告百余篇。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先后荣获全省诉讼法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全省法院系统审判学术研究论文优秀奖、黑龙江省妇联第四届优秀调查报告(论文)佳作奖等二十余项。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黑龙江法制报、牡丹江日报等主流媒体发稿百篇,因出色完成网络阅评工作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两次组织先优典型全市法院大巡讲10场,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分管的目标考评、思想宣传、文化建设、党建对下指导、创先争优、专项活动等工作全部在省院考评中进入先进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