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纪检委就解决我市破产企业牡丹江水泥厂在山东省威海市一宗土地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中级法院出席会议。市纪检委副书记张耀江传达了市委书记张晶川和纪检委书记沙广华的指示,要求中院等有关部门配合市纪检委索回破产企业在威海市的相关财产。
会后,中院依照市纪委的工作部署,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组织相关庭室人员研究案情,对案件各环节进行分析梳理,制定处理方案,并指示民三庭倾力办理此案。主管院长、民三庭郑海洋、贾海波牺牲周末休息时间查阅大量有关材料,调取牡丹江水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案件档案,制作涉及该公司土地查封的相关法律文书,利用周末两天时间即把前往威海市办理查封土地的相关手续全部办理完毕。次日,民三庭郑海洋、贾海波与市纪检委及相关部门人员一同赶赴威海市。在威海市国土资源管理局环翠分局工作人员不予配合的情况下,中院工作人员耐心与其进行沟通,讲解此案法律关系及相关法律依据,并出示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定文书,说明拒不配合需承担的法律后果。经过中院办案人员多次耐心劝导沟通,最终成功调取了涉案土地档案并依法查封了该宗土地。
中院对案件及时、高效的妥善处理为市纪检委下步工作赢取了时间,奠定了基础。市纪检委领导对中院及办案人员服务大局意识、优质的司法服务水平、周密谨慎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