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中级法院院长张敏到绥芬河法院调研工作时,对绥芬河法院服务经济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社会矛盾化解、源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安全保卫、涉外审判的六项亮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现将做法转发,望各法院认真学习借鉴。当前,全市法院工作已经启动,各法院要科学谋划、创新举措,在求实、务实、落实上狠下功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努力实现“十个突破”目标。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六项工作亮点纷呈
绥芬河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把执法办案作为第一要务,把化解矛盾作为工作重点,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为绥芬河经济和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工作亮点纷呈。先后获得 “全国模范法院”、全省“军警民共建共育先进集体标兵”、全省“政法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人民法官为人民暨司法管理年”主题教育活动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立案信访工作”被最高院会议通报表扬,2012年被省高院评为“涉法涉诉先进集体”。连续三年被牡丹江中院评为“标准化管理暨创建公信型法院先进集体”。
一、深入推进能动司法,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发展。围绕市委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制定出台《绥芬河市法服务市级重大项目实施方案》。深入重点企业走访,召开企业座谈会,先后制定28项措施服务企业发展。妥善审理土地流转、工程承包、房屋拆迁、借贷融资、对外贸易等案件,用好用活诉讼保全、先予执行等措施,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二、大力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司法能力。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两项”活动,树立“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开展“访百企、进千村(社区)、走万家、送温暖、提建议、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法官与辖区两镇所属的27个社区和村屯结成了一对一的法律帮扶对子。落实“抓战线、战线抓”、“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设立举报电话和院长信箱,聘请廉政监督员,严格日常考核评查,规范法官司法行为。每年还选派多名法官参加最高院及省院举办的高层次学习,提高法官素质。
三、建立多元化大调解格局,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将调解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整体推进,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与诉讼调解“三位一体”大调解格局。对简易的民商事案件由速裁审判庭实行即立即审、即审即调;对于疑难复杂的案件加强联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商事案件严格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审判方针,实现了“服判息诉、案结事了”的效果。在考核指标设计上,体现“调解率”和“调解案件自动履行率”,鼓励优质调解,使审判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连续三年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率和赔偿标的实际履行率均达到100%,民商事案件综合调撤率连续三年达到90%以上。
四、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从源头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建立了“一把手”负全责,分管院长、庭长负领导责任,办案人员具体负责”的“三位一体”责任机制。在城市建设开发、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土地征用等重点工作中主动开展风险研判,主动就涉诉矛盾影响社会稳定的潜在风险,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对于预判可能引发矛盾的事项,采取诉前介入、及时化解的办法,做到防患于未然。还加强诉讼调解,对判决的案件认真做好释法答疑,启动“院长随时接访制度”,做好初信初访的化解和稳控。几年来,在国家政治敏感时期和重要节庆期间绥芬河法院实现到省进京信访“零登记”。
五、完善机制装备建设,全面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先后投入46余万元,在当事人通道入口设置安检门1个、配备高清X光安检机1台;并实施法警双岗安检,在各区通道出入口及审判庭、办公区安装摄像头33个。为法警配备了手持探测器、警棍等安全防范设备,建立了快速安检通道。将立案区、审判区、执行区与办公区隔离,设置门禁系统和法官通道,法官一律在“接谈室”会见当事人,避免了管理混乱。加强了对办公楼、审判法庭、调解室巡查,特别是审判区域的安全巡查,并制定出台《绥芬河市法院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和《绥芬河市法院庭审突发事件处理办法》,确保安全工作不出纰漏。
六、创新审判工作理念,开辟涉外审判工作新途径。连续多年参加由俄罗斯仲裁法院在海参崴举办的《亚太国际司法论坛》,了解俄罗斯的法律审判方式,审判程序与法律宗旨。针对外贸企业编撰了具有针对性、指导性较强的《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律服务指南》,为企业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为合理解决涉外矛盾冲突,解决途径非司法化的现状,积极争取涉外民商事审判管辖的授权,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6日批复《授权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为深入化解边境贸易纠纷打开了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