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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三项措施加快推进执行警务化改革

  发布时间:2017-05-24 13:47:02



    按照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关要求和中院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基层法院执行警务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组建了执行警务局,司法警察参与执行工作,对执行工作全面实行警务化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加强人员协作,提升执行威慑力。为更好地配合执行法官开展工作,在保证司法警察日常警务工作的前提下,设立司法警察执行中队,全天候为执行工作的开展提供警力保障。2017年4月15日晚上9时30分,执行指挥中心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电话,反映多年未结案件的被执行人出现,执行警务局局长立即召集执行人员和司法警察佩带单兵执法仪迅速出击,按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在20分钟内找到了被执行人,并把被执行人传唤到法院,经过教育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有能力履行而躲避执行所产生的严重法律后果,当场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先行履行2万元欠款,使得一起长达三年未结的执行案件圆满执结。

    二是实施节点推进,提高工作质效。爱民区法院执行实施组在案件立案后集中实施财产调查,执行法官根据调查结果制发执行裁定书。在执行案件实施过程中,爱民区法院实行繁简分流,明确一名副局长负责疑难案件的办理,由执行法官对执行案件实施全程监督推进。对临界执行时限的案件,通过在公示板上予以提示的方式督促执行,对疑难复杂的执行案件在每周五例会上进行专题研究,对执行异议案件由院里确定的一名员额法官负责审查和听证。通过节点推进,分工负责,有力提高执行工作质效。

    三是强化对外宣传,营造法制氛围。在开展执行会战等执行工作中,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进行宣传,让人民群众通过媒体了解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解决执行难的决心,让社会各界更加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并对其他被执行人在心理上起到威慑作用。年初以来,爱民区法院在《黑龙江法制报》等媒体上发表执行工作宣传稿件6篇,在牡丹江电视台对“利剑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在微博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32次。

    今年1-4月份,爱民区法院执行案件收案167件,结案84件,执结率50%,实际执结率66.67%,标的到位率94%。在全市开展的“零点行动”、“利剑行动”、“春雷行动”专项行动中,爱民区法院报失信被执行人10人次、限制出入境1人次、对公司及法定代表人罚款各1次、限制高消费3人次、拘留2人次、拒执移送公安机关3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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