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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口县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法院人员对外活动规范

  发布时间:2017-05-23 14:15:42




    根据最高院党组、省法院党组、市中院党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的规定》要求,林口县人民法院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了贯彻学习工作。

    5月15日,林口县法院召开全院干警专题会,专门学习传达了最高院印发的《中共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规范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的规定》。党组成员带头学习了此规定的具体内容,充分认识到出台此规定的重大意义,并对全院干警提出几点要求: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精神,严格对照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二是要明确责任部门,细化工作责任,完善各项监督机制,有针对性的做好整改工作;三是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全院干警在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上的监督和管理,加大督查力度,跟进规定贯彻落实的督导检查;四是要丰富学习方式,提升学习效果,对此规定的学习要入脑入心,对违反规定要求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领导责任。

    通过学习此规定,全院干警对法院工作人员的对外业务交流、接受采访和社会兼职等活动有了新的认知,并对照规定进行了自我查摆,深刻认识到规范自身行为对法院形象、法律威信的重要影响,纷纷表示要不断规范自己在对外工作中的行为,为司法事业的发展做出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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