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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法院化解一起集体访案件

发布时间:2012-04-11 13:07:21


    

    宁安市法院始终把依法公正、及时办理人大交办案件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狠抓落实,确保各类交办案件能依法、及时、妥善办结。近日,宁安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成功化解市人大交办一起集体上访案件。

    孙淑华等18名宁安市沙兰村村民,2011年8月份前后分别与东宁县三岔口镇东星村村民白永吉、宁安市宁安镇双桥子村村民陈玲签订短期出国劳务合同,约定每月工资3000元,回国后3日内付清。但回国后白永吉、陈玲未按合同约定给付18名村民劳务费。为此孙淑华等18名村民到公安机关报案,到法院咨询,均因找不到白永吉、陈玲而未能要回劳务费用。春节将至,18名村民既找不到白永吉、陈玲,又提供不出白永吉、陈玲拖欠其工资的证据,着急上火,没有心思置办年货过年。

    在市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期间,孙淑华等18名村民集体打横幅到会上访,引起市人大领导的高度重视,大会信访组立即交宁安市法院接待处理。宁安市法院当即安排主管院长接谈,认真听取18名村民的诉求,并按照郑涛院长的指示,当天对18名村民的诉求予以立案,并依法做出决定对白永吉、陈玲限制出境,安排立案庭和法警队到东宁县三岔口等地查找白永吉、陈玲。春节期间也派出人员到白永吉、陈玲的户籍所在地查找。同时,确定金丽华副院长督办,关继伟副院长包案,由民一庭副庭长刘文阁承办此案。2012年1月31日办案人员在宁安镇发现白永吉后,向其送达起诉状和开庭传票,向其宣传法律,并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后白永吉到宁安市法院与18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双方约定,白永吉于2012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给付18名村民劳务费301290元。至此,该集体访案件全部以调解方式结案。

    目前,宁安市法院正在研究如何保证18名村民劳务费能够得到实际执行,防止白永吉借调解书尚未进入执行之机,出国后逃避执行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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