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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林市人民法院:深改革建团队重竞争 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发布时间:2017-05-05 14:23:32


    5月4日晚5时30分,海林市法院执行警务局会议室人头攒动,大家人手一表——《执行团队人员双向选择意向表》,执行员额法官在想:自己的团队想要哪些人?执行辅助人员在想:我想加入哪个法官的团队?......

    执行警务化改革后,集团作战优势凸显,一批难啃的“骨头案”在执行警务局强大的声威下,顺利执结。但相应的问题也随即出现:员额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权责不清、职责不明,有些工作相互推逶,影响执行效率。

    为优化办案力量、彻底摒弃行政化管理弊端、提升案件质效,海林市法院以问题为导向,立即着手推行《执行团队工作模式实施方案》,以4名入额法官为主体,建立法官、执行员、书记员、法警1:2:2:2配比的4个执行团队,以执行指挥中心主任及成员为主体,设立1个执行员、书记员、法警1:1:1配比的机动执行实施团队。这样,由原来的“两庭角逐”变为“五队竞技”,大大优化了执行办案力量。

    人员双向选择、优胜劣汰。员额法官办案能力弱、不能带领团队完成办案指标,辅助人员可选择退出该法官团队、该法官退出员额;辅助人员工作不力,员额法官可选择拒绝其加入本团队,无人选择的辅助人员自然淘汰出执行队伍;职责清晰明确、各负其责。《方案》对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列出详细清单,出现问题,按清单规定追责; 考核严密细致、目标量化。为确保实现执行法官依法独立办案与院、庭长落实“一岗双责”管理职责的有机统一,建立主管院长对执行警务局长、执行警务局长对团队领队法官、领队法官对团队成员三级监督管理体系;建立执行团队业绩评价体系和绩效档案,以办案数量、办案质量、司法技能、廉洁自律、第三方评价等为主要内容,对执行团队进行全方位量化考评,同时,对出现司法廉洁问题、信访问题团队,实行一票否决。

    院长郑涛强调:“改革永远在路上,法院一切改革的出发点与落脚点必须是提升案件质效。对执行团队工作模式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将继续深化改革,坚决提升案件质效与司法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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