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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安市人民法院:上门立案解八旬患癌老人之忧

  发布时间:2017-05-05 14:15:18


    5月3日下午,八旬老人杨再文的女儿杨秀华,来到宁安市人民法院兰岗法庭,反映其父亲有个未了的心愿,想通过诉讼程序要回付文志、张海兰夫妻的欠款29 000元及利息11 600元,请求法院给予立案处理。并说明了其父亲杨再文今年已经84岁高龄,并且身患鼻癌,正在牡丹江市肿瘤医院住院治疗的情况。

    宁安市法院兰岗法庭接待杨秀华后,当即表示可以立案。但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本人到法院提起诉讼,考虑到杨再文老人年岁已高且身患癌症住院不能到庭的实际情况,法庭庭长乔巨国本着想当事人之所想,解当事人之所难的法官职责,当即决定派金尚哲副庭长和法警张艳炜立即赶往牡丹江市肿瘤医院,上门立案,在病房里受理杨再文老人的立案事宜,同时考虑到老人因身患癌症不能出庭的情况,对老人杨再文和其女杨秀华释明可以在老人同意的前提下授权其女作为诉讼代理人,老人表示很同意,法院当即组织老人填写了授权委托书。回到法庭后办案法官即刻传唤被告说明情况,在5月5日上午,开庭判决保护了老人全部的合法债权,为这位高龄老人解决了他的困难。

    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司法利民、以人为本一直是法院的宗旨。宁安市法院对于偏远乡村交通不便、当事人诉讼困难不能到庭的情况,为了把方便送给群众,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办案法官主动上门立案、上门服务,让司法走进群众、贴近群众,减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用实际行动诠释法官想民所想、急民所急、解民所难的精神,获得了百姓的一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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