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林口县人民法院严格按照上级法院要求,认真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不断推进院、庭长办案制度,努力实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
4月26日上午,林口县法院常务副院长、四级高级法官王春波作为审判长公开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庭审全过程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
2014年6月,被告孙某某雇佣原告张某为其工作,工作内容为给楼房贴苯板及外墙保温板,双方约定日工资为260元,2015年10月工作结束,被告支付给原告部分工资,但尚欠原告工资款32760元。2015年10月28日被告孙某某为原告张某出具了所欠工资款的欠条,但一直不给付原告张某剩余工资欠款。根据原告诉求,林口县法院于2017年4月10日立案。
庭审过程中,审判长王春波对当事人进行积极的法律引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孙某某于2017年5月5日之前一次性给付原告张某剩余工资欠款。
一直以来,林口县法院入额党组成员积极带头办案、带头开展庭审直播、录播,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不仅带动了其他法官的办案积极性,而且对于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