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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26 17:19:26




    为吸收优秀人才充实法院队伍,缓解审判压力,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合同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待遇

    拟招聘30名司法辅助人员,其中刑事书记员15名(男性),书记员15名(性别不限)。从事庭审记录等司法辅助性工作。

    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月工资2000元至2500元,另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企业应缴部分)。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品行;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1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具备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含2017年度应届毕业生);

    5、牡丹江地区户籍或生源地;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5月2日至2017年5月5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牡丹江市西三条路339号)。

    3、报名程序:考生请登陆牡丹江法院网下载并填写(也可到报名现场填写)《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同时需本人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蓝底)。考生提供的相关信息及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考试

    (一)专业技能测试

    考试方式为微机听打录入,时间为5分钟,每分钟正确录入100字以上的考生(含100字),进入笔试环节。考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6日14时,考试地点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一张卷,采取闭卷的形式,内容包括法律常识、实事政治、公文写作等内容,考试时间2个小时,满分100分,得分按60%折合计入总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考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7日14时,考试地点为牡丹江师范学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得分按40%折合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考试时间初步定为5月20日,考试地点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五、体检与政审

    考察工作由市中级法院考察组按照相关考察标准与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比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稿)。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按总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聘用

    根据考核和体检结果,按照总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牡丹江法院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一个月(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工作表现优秀的,可以续签。合同期内按相关规定进行年度考核及日常管理,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咨询电话:0453-6377031、8902786

    18545300105、18545300178

    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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