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0日,东宁市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二起因征收引发的拆迁矛盾案件,经法院调解二被申请人与市政府达成和解,一户当场拆除,一户签订协议,按期搬离,确保了东宁市某重点项目4月10日顺利开工,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6年,东宁市人民政府决定在龙泉新城4#地进行市一重点项目建设,在拆迁过程中未与被征收人朱某、聂某达成拆迁协议,二拆迁户至今拒绝搬迁。东宁市人民政府于2017年3月23日向东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涉及的项目为市政府重点公益项目,为保障该项目顺利开工,东宁法院坚持服务大局,从优从快办理。在立案审查期间,主管行政案件的专委张玲带领行政庭干警,利用休息日到被申请人家做释法解疑、思想疏导穷尽方式调解,最终做通了被申请人朱某一家的工作,双方签定了房屋补偿协议。
对被申请人聂某拆迁案,该院采取邀请社会各界参与化解方式,3月26日办案人员邀请11名人大、政协、民政、社区代表参加听证会,对东宁市人民政府申请对聂帮君强制执行搬迁一案公开进行了听证,庭上对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合法性进行了审查,并对聂某及委托代理人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解答,会后,办案人员及时请另一中介评估公司对该户的进行重新评定,多次会同市主管领导到被执行人聂某处调解,为其解决实际困难,3月30日,双方终于达成搬迁拆迁补偿协议,被执行人聂基承诺10日内迁出。
东宁法院采取多元调解方式,使2起争议较大、矛盾较突出的征地补偿案件,7天时间便得以顺利化解,并案结事了,效果很好。
今年以来,东宁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增强针对性,着力服务、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开通项目建设涉法案件“绿色通道”,成立重点项目建设专门合议庭,建立重点案件的跟踪服务机制,依法调解重点项目建设中所引发的各种民事、行政纠纷,拓展行政审判的服务功能,做到依法保证行政效能和维护群众利益双赢,营造了依法、公平、有序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