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信息

牡丹江中院开展“传承金桂兰精神,做人民满意法官,创一流工作业绩”活动

发布时间:2017-04-01 17:09:50


 

清明时节缅英魂。41日上午,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基层法院班子成员、中院中层正职领导干部,一行近百人前往全国模范法官金桂兰同志墓地,敬献花蓝和鲜花,共同表达崇敬、怀念之情。悼念仪式及座谈会由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玉敏同志主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亲切慰问了金桂兰同志家属。先进法官代表、西安法院马韫慧作了缅怀发言。

在宁安法院举行的座谈会上,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专题片,听取金桂兰生前同事——张龙泉法官介绍金桂兰同志的先进事迹。各基层法院院长、中院民一庭、立案庭负责同志结合工作实际,围绕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传承和发扬金桂兰精神,推进全市法院工作跨越发展进行了发言。

王启胜院长强调,“无私奉献的金桂兰精神”是牡丹江中院提炼的“四种精神”之一。金桂兰同志用一生的清廉与严明,用无私的奉献铸就了人民法官的口碑,树立了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全市法院要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金桂兰精神”真正落地生根。一是要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金桂兰同志忠诚敬业、无私奉献、廉洁司法、关爱群众的精神品格,在新的形势下依然具有鲜活的生命力,是实现政法工作主要任务的生动实践,是引领全市法院争创一流业绩的强大动力,值得永远向她学习。二是要明确目标,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要从金桂兰立足平凡、追求崇高的事迹中,引起内心的共鸣,学习她的理想信念、职业操守和职业本领,切实做到公正司法、为民司法、廉洁司法、爱岗敬业,为全市法院创新发展凝聚强大精神动力。三是要加强领导,增强学习活动的实效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坚持以铁的纪律坚决落实;班子要带头学习,自觉做致力学习先进的倡导者和参与者;要精心设计宣传载体,挖掘全市法院各个时期的先进典型,形成集群效应;要从先进事迹中汲取力量、找到动力、提升自我,扎实做好各项工作,推进“七大工程”建设,促进全市法院各项工作创一流。

贾玉敏副院长就如何理解和贯彻王启胜院长讲话精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提高认识别懈怠。要将王院长讲话以中院文件形式下发,组织干警学深学透,尤其是要提高对金桂兰精神的再学习、再认识、再升华,防止学习一阵风、走过场。二是要结合实际别对付。要将讲话精神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结合起来,进行深思和反省,有的放矢地开展学习金桂兰同志活动。尤其是对讲话中提出的问题要对号入座,尽快进行整改。三是要确保成效别忽悠。要把金桂兰精神变成法官的行动,学出自觉、学出成绩、学出经验,努力把能力提高得更快、工作抓得更实,不断推进审判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