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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权主任为牡丹江法院进行专项培训

  发布时间:2017-03-31 15:02:59




    3月31日下午,牡丹江法院推进实施司法责任制专项培训正式开班。开班式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法处主任王昭义主持。首期培训邀请了省法院司改办主任、审管办主任高权同志授课。培训采取视频的方式进行。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同志及两级法院领导班子、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全部参加了培训。

    2016年,在省法院统一部署和领导下,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均已完成员额法官和辅助人员的定岗定位工作。2017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为了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司法责任制,对员额法官、辅助人员进行有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的专项培训,提高审判水平和履职能力,中院下发文件,开展了以推进实施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岗位技能专项培训。

    首期培训班上,高权主任作了题为《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理念与方法》的讲座,从理念和方法的角度,站在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哲学高度,本着问题导向和紧贴实际原则,对司法责任制进行了全面解读。讲座主旨鲜明、脉络清晰,有的放矢、内涵丰富,深入浅出,紧贴实践,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实用性、时效性和现实指导意义,必将对全市法院全面推进实施司法责任制,切实提高审批水平和履职能力,助推“七大工程”建设和实现“五个一流”目标产生深远影响。

    听课后,大家纷纷表示,带着问题来听课,解决了问题安心工作。通过学习及时澄清了一些模糊认识,坚定了深化司法改革和承担司法责任制的信心。这样的培训“赞”!

    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启胜同志、在牡的中院领导班子成员 以及中院机关的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中院的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绥芬河市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也受邀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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