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8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二级高级法官王启胜亲自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张德海故意伤害一案。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张剑秋支持公诉。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参加旁听。庭审全过程通过黑龙江法院网视频台进行了同步直播。
2016年9月13日,被告人张德海因家庭琐事与其父被害人张继昌发生口角后,殴打被害人致其死亡,社会反响较大。为保证庭审质量和效果,开庭审理前,王启胜院长作为主审法官,认真阅读了全案卷宗,召集合议庭成员仔细研究案情,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主审法官引导控辩双方针对争议焦点展开举证、辩论和陈述,并对各方所提供的证据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进行审查。历经两个小时的庭审后,合议庭经过合议,当庭宣判被告人张德海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张德海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提起上诉。
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推开以来,牡丹江市中院认真贯彻落实省法院要求,进一步完善院庭长办案制度,入额的党组成员以上率下,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 促进了审判质效的全面提升。
到场旁听的代表委员对本次庭审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有经验的法官回归审判一线,会带动整体队伍司法能力的提高。同时认为这是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该案通过网络同步直播,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展现了人民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