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基层办实事保春耕
牡丹江中院落实便民措施深入基层巡回办案
“没想到中院的法官能到我们这疙瘩开庭,法律咋规定的这回我们可都听明白了,大家伙儿心里也有底了。”一天的庭审结束后,李老汉拉着办案法官的手久久没有放开。
张敏院长履新以来,牡丹江中院不断加大务实落实力度,从进一步加强“司法为民便民利民”入手,与人民群众近距离沟通,听取民声,把握民意,制定了《司法便民工作30条措施》,从法律咨询、立案、审判、执行、监督等各个方面,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积极回应人民的司法需求。 2月底,中院民一庭受理了四起侵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的案件。经审查,发现这四件案件均是村民代表认为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签订承包合同侵犯了村民的合法权益,从而要求法院确认合同无效。由于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全村村民的切身利益,全体村民乃至地方政府都密切关注。考虑到春耕在际且路途遥远,如果在市中院开庭,很多村民没有精力也没有能力到庭旁听。为方便群众、宣传法律,减少当事人诉累和新农村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合议庭决定到基层巡回办案,真正将便民措施落到实处。
3月9日,大雪初停,路面湿滑泥泞,为了赶在八点半准时开庭,清晨七点,中院民一庭庭长黄为民就亲自带领合议庭携带这四起案件,来到穆棱法院巡回办案。宽敞的公判庭里坐了满满一屋子从田间地头赶来的旁听村民。庭审中,法官着法袍、敲法槌,庭审礼仪规范,法律程序严格。虽然当事人双方矛盾激烈,火药味十足,但办案人始终态度和蔼、细致耐心,逐条逐款向当事人和旁听群众讲解法律规定。经过5个多小时的庭审,四起案件全部庭审完毕,各方当事人的情绪也缓和下来,化干戈为玉帛。而办案人员从早上到办理完案件,没有来得及吃上一口饭。虽然下基层办案比坐在中院庭审要多付出几倍的辛苦。但通过下乡办案,既便利了人民群众参加诉讼,又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把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到整个办案过程中,又让广大人民群众从身边的典型案件中接受法制教育,达到了“审定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得到了人民群众的真心爱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