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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法院工作信息第一期

发布时间:2011-05-25 09:28:59


第 一 期 2011年1月14日

    【编者按】过去的一年,在中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在两级法院的共同努力下,牡丹江中院整体工作取得了喜人的成绩,在全省法院综合考评中排名第二,获得全省优秀中级法院、全省先进中级法院、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审判管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在全省法院单项考评中,档案、保密、信息、调研、司法统计、行装管理、教育培训、法官分院、执行综合、司法技术、干部管理、法警工作获得单项第一,审判管理、宣传工作获得单项第三。在全省中级法院院长会议上,徐志国院长代表牡丹江中院在司法为民方面作了经验介绍。现将经验材料予以转发。希望在新的一年里,两级法院再接再厉,站在高起点,瞄准新目标,实现新跨越,再创新辉煌。

牢固定位价值取向 常态实施便民措施全面提升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工作水平

     去年以来,牡丹江市两级法院坚持宏扬“公正、廉洁、为民”核心价值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常态化实施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民意沟通渠道,产生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一、把司法为民理念牢固定位在审判工作的社会价值取向上

      司法为民是我们审判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也是我们永恒的价值追求。全市法院坚持把群众诉求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点,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和评判工作的标准,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重点案件,我们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延伸司法职能,坚持利益平衡,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近年来,随着牡丹江市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一批企业纷纷走上了破产转制重组的道路,由此也牵涉到大量职工的切身利益。去年我们审理了桦林集团、海钢、轴承、兴业染织4起破产案件,安置职工12138人。牡丹江汽轮机厂是转制企业,在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借款合同纠纷案中,面对企业职工已连续数年群体上访,并多次向中央级国家新闻媒体求助的状况,我们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最终我市机械行业协会与华融公司达成了以158万元回购本案2020万元不良金融债权的协议,并已实际交付,原告撤回起诉。结案后,市汽轮机厂领导代表该厂全体职工,向我院赠送了“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锦旗表达谢意。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我们采取有力措施,最大限度兑现生效裁判,最大限度实现民生权益。去年,全市法院在省院和市委的支持下,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较好地破解了“执行难”问题。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特殊被执行主体,我们在取得市委、市人大的支持后,对其采取了有力的执行措施,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全市共有24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因不履行法律义务被依照程序免去了代表、委员资格。绥芬河某开发公司拖欠民工款案件诉讼程序时间较长,在最高院复核结束后,我们立即加大执行力度,对被告负责人采取拘留强措施,最终将200万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维护了民工权益。目前,全市法院基本解决了历史执行积案,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有利于执行工作开展的良好执法环境。

     针对群众反映的申诉难问题,我们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努力让群众诉求有门。两级法院全力解决群众申诉信访难问题,建立了信访源头治理机制,对重大、敏感案件,院长即时接待,解决和消化了北车集团所属的机车医院职工上访等敏感性案件。多次进京上访人常万英的爱人为某公司干活不慎摔死,在诉讼期间儿子又因白血病去世。阳明区法院办理此案时不仅先后为被告垫付款项7万余元,还积极与民政局、殡仪馆等部门协调,为常万英免去尸体冷冻寄存费、丧葬费等近4万元,常万英对此表示感谢并息诉罢访。去年,全市法院共解决消化重点信访案件41件,维护了信访人的切身利益。

二、把司法为民措施定型规范在常态化管理实施上

     实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落实“司法为民”,不仅体现在案件审理上,更重要的是落实在各项便民措施之中。去年,我们对司法实践中实施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进行了定型规范,为各项措施的常态化实施奠定了基础。

     注重人文关怀,让“绿色通道”真正通起来。全市法院建立11个立案大厅。大厅内有专门的导诉员、诉讼指南宣传板、资料完备的电子触摸屏,还有花镜、常用药品、饮水机、复印机等设备。群众来立案,一声你好,一杯开水让其感受到文明司法的氛围。对于外地的当事人,可以传真立案、邮寄立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因病住院的患者,可以上门立案。“宁让法官多干活,不让当事人多跑腿”,“绿色通道”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方便与快捷。去年共有107件案件当事人通过“绿色通道”行使了诉权。得到实惠的群众对此以写信等方式表达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仅中院机关就收到群众的表扬信件16封。

     减少群众诉累,让巡回法庭真正走到群众身边。针对全市法庭辖区较大、群众交通不便的特点,我们以巡回审判为平台,要求法官深入偏远山区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对当地群众提起的诉讼,只要是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能即时到庭的,由随行审判人员当场开庭审理。海林市柴河镇长石村两户村民因耕地筑坝堵水引发纠纷。双方约定下大雨时请村干部和法官到实地查看。两天后天降暴雨,接到当事人的电话后,法官立即冒着大雨与当事人到山坡上查看,当场解决了纠纷。目前,全市法院共有巡回法庭17个,去年深入基层开庭895件次,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节约了诉讼成本,深受群众欢迎。

     加大司法救助,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几年来,我们一直把确保民生底线作为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对一些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案件,采取先予执行、庭前调解、就地开庭等措施,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同时,对符合适用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简化缓交、减交及免交诉讼费用审查、签批手续。去年,中院共对41件案件的当事人实行了诉讼费的减、缓、免,缓交金额达162万元,免交78619元,确保了弱势群体能打得起官司。

三、把司法为民效果植根于人民群众的信赖与评价上

      公正、廉洁是司法为民的前提。为了让当事人感受到公正,让社会各界看得到公正,我们加强了与群众的交流沟通,拓展畅通了民意沟通的渠道。

      以阳光审判取信于民,关键是要敢于见光。为提升人民法院便民为民的司法公信力,我们在《牡丹江政务公开网》设立“阳光审判”专栏,实现立案标准、诉讼费收费标准、裁判文书等十大公开。去年在“十大公开”的基础上,又增加了执行过程公开和上网文书质量评查这两大项工作,使司法公开更加全面。网络化公开和考评所形成的监督力度,使判决书的制作、司法程序的执行、审判流程的运行等都明显比以往更加规范和严谨。目前,全市两级法院已公开庭审信息14087个,裁判文书6483件、执行案件5241件、司法技术案件984批次、法官名单473人。爱民区法院被最高院确定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院”。

      以廉洁司法赢得信赖,关键要掐住“七寸”。为避免办案人在对外委托过程中暗箱操作,我们的拍卖案件采取定期摇号机摇号方式,评估案件采取摇号与电脑机选相结合方式随机选择,让当事人、办案人、中介机构看的明白、看的心服。为实现超前预防,杜绝违纪行为,我们随卷发放监督卡,畅通当事人监督的渠道,有效实现了审判工作与反腐倡廉建设的同步推进。为避免减刑假释案件出现差错,研发了审判监督网际管理系统,实现了法院和监狱部门计算机联网、减刑案件批次立案、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电子卷宗自动归档。9月22日的《人民法院报》在头版头题位置对此予以了报道。

      以法律服务贴近百姓,关键是要了解群众需求。为回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增强法官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我们开展了法律进社区、进企业、进校园、送法下乡等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爱民区法院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及乡镇建立了8个“法官工作站”,法官轮流倾听民意,了解民情,深入社区开展调研,帮助化解社会矛盾,为百姓提供快捷方便的法律服务平台。穆棱市法院针对春耕时土地承包等涉农案件突出的状况,开展了“司法助农”专项服务活动月,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村屯上门送法,调处纠纷。法官们还主动与十余户困难农户结成帮扶对子,受到了农民朋友的热烈欢迎。去年,全市法院共开展送法下乡、对群众做好事等活动1056件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以上是我院为民司法的一些做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真正做到维民权、保民安、排民难、解民忧,以良善司法温暖民心,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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