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6日上午九时,牡丹江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机动警务大队紧密围绕指导、协调、助力三大职能,应西安区法院执行警务局请求,中院执行机动警务大队大队长率领两名副队长和十名精干司法警察前往强迁现场助力执行,与西安区法院30名执行干警一道,历时7个半小时,共向申请执行人交付房屋89户,受到申请执行人和广大动迁户的赞扬。
突出重点,切实解决关乎民生的执行案件。该案是一起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历时4年无法进入执行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涉及90户房屋的工程发包给被执行人姜某某,在申请执行人准备组织工程验收时,被执行人姜某某以申请执行人与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联合开发协议无效为由,组织施工人员拒不将竣工房屋交付给原告,致使工程无法竣工验收,影响到90户动迁户和买房人的回迁和入住,社会影响极大。近日,省高院驳回的姜某某的再审申请,西安区法院即恢复了案件执行,并将该案列为重点案件,请求中院执行机动警务大队助力执行。
超前指导,形成精准完善的执行预案。助力行动前,西安区法院将活动预案提交到执行机动警务大队审查,大队领导及时指出执行预案中的缺项内容,通知该院在与当地基层组织、公安部门取得联系到场见证,并将强迁公告依法送达后决定启动时间,做到环环相扣,精准到位。
现场督导,严格落实规范化的执行程序。在清理执行现场过程中,执行机动警务大队发现所迁商服用房内有一些案外人的建筑材料和保健产品需要登记造册,集中清理,这项工作费时费力,物品价值不大,申请执行人再三表示由其承担保管责任,但大队领导坚持法定程序不动摇,在协调好公证处领导同意延长作业时间的前提下,再次组织人员顶着寒冷、冒着扬尘对室内物品逐一清点造册,并由到场人员签字见证,向申请执行人释明保管责任,对保管物品签字确认后,将保管物品和腾空的89户房屋一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至此,助力行动圆满地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