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司法为民宗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对法院工作的本质要求。林口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一主线,坚持大处着眼,细处入手,不断完善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树立司法为民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只有理论入脑、信念驻心,才会有明确的方向和高度的定力。该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理念,善于发现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把广大人民群众赞成不赞成、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法院工作的一把标尺,将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该院审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该院注重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干警的思想教育,通过专题党课、主题演讲比赛等形式,增强干警践行司法为民的主动性和自觉性。2016年以来组织专题党课3次,主题演讲比赛1次。
延伸审判服务职能,助力县域管理和建设
该院紧紧围绕市委加快振兴发展工作要求和县委实施“四大战略”决策部署,立足人民法院的社会职能和社会角色,着力解决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社会服务职能。2016年,该院共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发出95条司法建议,其中90%以上都收到了积极回复。该院在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房屋拆迁、粮食收购等县域重大基本建设和经济活动中,均能在事前事中事后为相关主体的科学决策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有效推动了县域经济健康、良性发展。
回应人民群众新需求,创新诉讼便民举措
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依托信息技术平台,使在线诉讼服务更加便民;对民商事案件进行繁简分流,简化诉讼程序;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大力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制度。对弱势群体实施司法救助,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向执行难宣战,规范执行行为,强化执行措施,不断提高执行信息化水平,让“老赖”无处藏身,尽最大努力解决“法律白条”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