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区法院采取五项措施
全力推动旅游业健康发展
1月11日上午,东安区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揭牌仪式分别在大湾水上乐园、牡丹峰滑雪场举行。这是该院在积极参加社会管理创新、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的又一有力举措。
自《关于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实施以来,东安区法院多措并举,妥善化解旅游纠纷,切实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辖区内旅游业健康发展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召开党组会议,成立了司法保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负责了解和掌握辖区内旅游发展过程中社会各方面的司法需求,协调和督办涉旅游发展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研究部署具体措施。
二、强化司法便民,提高审判执行效率。开启涉旅游发展案件立案绿色通道,立案部门快速审查,快速立案,快速移送到相关业务部门办理。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企业或个人,依法给予司法救济,充分保障其行使诉讼权利。审判和执行过程中,在法定期限内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做到快审、快执、快结。对小额诉讼案件,尽量适用简易诉讼程序,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三、强化审查管理,加大监督协调力度。凡涉及旅游发展重点项目建设、龙头企业、资源环境保护、文化保护等案件,立案后及时向院协调办公室报告备案。需要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必须经分管院领导审查批准。需要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的,必须向院长报告。对涉旅游发展案件,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强化服务意识,拓宽司法服务渠道。主动关注辖区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加强与有关主管部门、企业的沟通联络,组织法官上门帮助解决建设、发展过程中的涉法问题,努力降低法律风险。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健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充分运用能动司法工作方式,及时、妥善处理涉旅游纠纷,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五、强化惩罚力度,依法保障旅游产业发展。严厉打击破坏涉及旅游产业建设企业生产和经营犯罪等各种犯罪活动,依法审理好旅游股权、旅游服务、旅游房地产纠纷等民商事纠纷,切实维护公平诚信环境。妥善处理征地、拆迁、闲置土地处置等行政纠纷案件,坚决遏止地方保护、地区封锁、部门行业垄断和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行为,促进山水森林浑然天成,金山银山共生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