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法院两篇论文在
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奖
近日,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名单发布,牡丹江法院有两篇论文获奖,取得学术讨论历史上的最好成绩。其中,东宁法院刘建军同志撰写的《学徒和准法官:未入额法官协助分工模式研究——比较英国法官制度改革模式为启示》获得三等奖;市中院翟海英、马玥同志合作撰写的《当结果成为人生的“负担”——格式化起诉书的由来及构建》获得优秀奖。这是牡丹江市法院干警首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牡丹江法官分院高度重视此次论文讨论会,按照省法官学院关于推送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的要求,第一时间向院长进行了专题汇报,各部门领导积极配合,广泛宣传,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重视到位。中院院长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确定了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专门负责学术讨论工作。各院按照学术讨论会的主题指定了调研骨干和重点课题,在开题、写作、修改等阶段克服各种困难,全力进行写作。
二是动员到位。中院法官分院召开论文征集动员会,在年轻干警中广泛征集论文,特别要求有硕士学位的干警必须参与写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建立论文写作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种通知、视频和获奖论文集,并经常进行督促。
三是保障到位。建立了奖励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创造条件引导干警主动参与到学术讨论中来。中院对在全国获奖的作者给予现金和记功的奖励,并与考评、提职、晋级、入额、遴选、审判业务专家评定等挂勾,充分调动干警的写作积极性。基层法院采取了团队协作、邀请外援等方式,稳步扎实抓好学术讨论工作各个阶段的任务。
四是推选到位。按照中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带头搞调研”的要求,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贾玉敏同志、海林法院院长李辉同志亲自带头撰写论文。中院成立了由常务副院长任主任,法官分院、教育科、研究室、宣传科、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认真填写评委意见,确保推荐效果,最终取得了良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