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牡丹江中院在全国法院学术论文评选中获重大突破

  发布时间:2016-12-30 16:10:03


    在12月29日发布的全国法院第二十八届学术讨论会获奖名单中,牡丹江中院选送的两篇论文获历史性重大突破。其中东宁市人民法院刘建军同志撰写的《学徒和准法官:未入额法官协助分工模式研究——比较英国法官制度改革模式为启示》获得三等奖;市中院翟海英、马玥同志合作撰写的《当结果成为人生的“负担”——格式化起诉书的由来及构建》获得优秀奖。这也是牡丹江市法院的干警首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上获奖。

    此次论文讨论会,按照省法官学院关于推送全国法院学术论文的要求,牡丹江分院高度重视,迅速落实,第一时间向一把手进行了专题汇报;各部门领导积极配合,广泛宣传,做到“四个到位”。

    一是重视到位。严格落实一把手责任制,中院院长和各基层法院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先后确定了得力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负责学术讨论工作。各院按照学术讨论会的主题指定了调研骨干和重点课题,在开题、写作、修改等阶段克服各种困难,全力进行写作。

    二是动员到位。中院法官学院转发征文通知,召开论文征集动员会,在年轻干警中广泛征集论文,特别要求有硕士学位的干警必须参与写作,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中院同时建立了论文写作微信群,及时发布各种通知、视频和获奖论文集,并经常进行督促。中院翟海英、马玥同志,利用业余时间,对论文内容进行了大量专题调研,并结合工作实际,最终写出了高质量的文章。

    三是保障到位。中级法院和各基层法院都建立了奖励激励机制、成果转化机制,创造条件引导干警主动参与到学术讨论中来。中院承诺对在全国获奖的作者给予最高一万元并记二等功的奖励,并与考评、提职、晋级、入额、遴选、审判业务专家评定等挂勾,充分调动干警的写作积极性。有的基层法院还采取了团队协作、邀请外援等方式,稳步扎实抓好学术讨论工作各个阶段的任务。

    四是推选到位。按照中院提出的“领导干部带头搞调研”的要求,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贾玉敏同志,海林市法院院长李辉同志均亲自带头撰写论文。中院成立了由常务院长任主任,法官分院、教育科、研究室、宣传科、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的评选小组。评委们按照论文的选题、内容、创新等情况严格进行筛选,每位评委均独立思考,认真填写评委意见,确保推荐效果。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部门共征集论文25篇,经中院评选小组评选,选送论文11篇到省法官学院,其中3篇经省法官学院聘请的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再行修改完善后,报送最高法院,最终有两篇论文获奖,取得牡丹江中院学术讨论历史上的最好成绩。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