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剥丝抽茧巧破执行人难找

发布时间:2016-11-30 09:31:04


    执行难中关键一难,即被执行人难找。但东宁市法院在执行中,不畏困难,多次赴外地进行调查,在被执行人名下无财产的情况下,从调查被执行人婚姻登记入手,查实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线索,从而查到被执行人住所,通过被执行人的直系亲属,联系到被执行人,使案件顺利执结。

    宋某与肖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经东宁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肖某赔偿宋某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等共计25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肖某未履行赔偿义务,申请执行人宋某向东宁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肖某下落不明,经法院执行人员查询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为黑龙江省肇州县,常住地为逊克县克山乡平台村。经执行员到被执行人的户籍地、常住地多方调查,未查到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婚姻登记情况;又到被执行人户籍所在地肇州县进行了财产调查,经查询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但婚姻登记处查询结果为2012年9月5日登记结婚,被执行人妻子现居住在大庆市。执行人员来到大庆市公安局东湖中心派出所进行调查,查出被执行人妻子身份信息及住址,又经到大庆市房屋产权市场管理中心调查,被执行人妻子名下有一处房产,为夫妻共有,产权夫妻各占50%,东宁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夫妻名下共有的房产进行了查封,但到被执行人现住所地仍未找到被执行人及其妻子。

    后经对被执行人银行账户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在中国银行有存款账户,余额仅为1251.85元,调查银行明细发现该账户为工资账户。执行人员将该银行账户冻结、并扣划了该工资账户内存款。

    为给被执行人送达法律文书,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住处蹲守一周,终于发现被执行人家属,经询问该人为被执行人父亲,其父称被执行人肖某现在外地打工,经过执行人员与其父亲长时间沟通后,向其父亲表明,被执行人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其父亲表示同意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肖某,在取得肖某的授权后,被执行人的父亲来到东宁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宋某见面进行协商本案解决方式,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肖某一次性给付申请人宋某18万元,剩余的赔偿款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宋某表示放弃。双方在签订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按协议约定全部履行,该案和解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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