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10月末至2017年1月末,针对涉及人民群众生存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包括农民工工资)、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八类重点案件,牡丹江中院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一、精心组织,摸清底数,迅速启动专项活动开展
为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清理任务,牡丹江中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党组会布署本次活动内容,制定了《全市法院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实施方案》,中院执行局及时召集全市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专题布署本次涉民生活动的内容和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本着边摸底,边清理的原则,认真排查2016年10月20日前立案受理未能执行到位的案件,在摸清案件底数的同时,分类制定执行措施,迅速启动本次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二、全面清理,集中执行,推进专项活动顺利进行
在近一个月的涉民生集中执行活动中,中院号召全市法院执行干警办理涉民生案件要做到“全程无休息”、“全面清彻底”,采取连续作战、夜间执行、突击执行的传统方式,抓紧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穷尽各项强制执行措施,采取网上查询与现场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查实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财产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在最短的期限内将被执行人的财产变现,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早日得已实现,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的高质量、高效率。
三、转变作风,主动执行,开启民生案件绿色通道
按照省法院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为群众服务的观念,执行工作公开透明、方便快捷的工作要求,全市两级法院在确保案件执行程序规范的基础上,采取主动执行的工作方式,减少申请执行人的负担,并针对涉案申请执行人多数是社会弱势群体的特点,通过开启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的方式,进一步转变执行作风,文明执行,热情服务,严肃执行工作纪律,对执行立案、分案和执行回款发放的每一环节均设立时间节点,由专人负责、专人监督,最大限度减少涉民生案件在法院内部流程时间,向社会公布牡丹江市两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值班电话,做到申请执行人发现执行线索时,随叫随到,迅速行动,保证坚决不错过执行时机。
四、加大惩处,正面引导,推动社会和家庭诚信建设
在集中执行中,对有能力履行的被执行人,以正面教育引导为主,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对拒不履行的,及时采取拘留、罚款措施,尤其是涉追索劳动报酬、农民工工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的案件,申请执行人大多生活困难或已造成残疾,应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情况几乎不存在,这更要求执行干警要本着“以人为本”、“以和促执”的理念,积极与被执行人所在社区、工作单位、村委会的配合,认真分析、掌握每一起案件的社会环境和背景,调动一切可以动员的力量参与调解,促进执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对涉赡养费、扶养费的案件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既要通过法院的调解,促使案件顺利执行,又要通过法院耐心地工作,促使当事人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