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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法院推行司法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发布时间:2012-02-15 13:25:18


 

中级法院推行司法便民服务措施
努力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为完善司法便民工作机制,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加强司法便民工作,推动创新社会管理的深入开展,市中级法院从诉前咨询便民诉讼、文明接待便民立案、公正快捷便民审判、阳光执行便民维权、高效透明便民信访、强化监督确保便民六个方面制定实施了《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工作30条措施》。
      中级法院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中,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采取多项举措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让人民群众在司法过程中感受到公正,在《牡丹江政务公开网》设立“阳光审判”专栏,实现立案标准、诉讼费收费标准、裁判文书、庭审、执行案件和执行过程、等十大公开。为使真正有理的当事人能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加大了对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等司法救助的力度。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院执行局是全市首批市直机“万人评百科”活动的参评单位。为解决人民群众不满意而又长期解决不了的问题,强化了风险评估机制,从源头预防信访产生,加强了立案信访窗口建设。为全面提升案件质量,修改完善了两级法院共同执行的审判流程、民商事、刑事审判自由裁量权、案件质量、裁判文书、申诉信访、司法技术标准化管理规则,开展了“万件案件质量大评查”活动,保证了司法审判各环节有章可循、规范运行。《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便民工作30条措施》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咨询、立案、导诉、审判等司法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了群众的现实司法需求,妥善的解决了群众的合法诉求,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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