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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组织执行案件系统操作考核

发布时间:2016-07-05 14:16:47


 

高度重视  精心准备

牡丹江中院组织执行案件系统操作考核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法院关于全力推进“黑龙江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相关要求,牡丹江中院于627日上午9点,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了该系统上机操作使用考核。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负责执行案件的内勤书记员及执行业务骨干共27人参加了本次考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工作要求,省法院指定牡丹江中院、宁安市法院和海林市法院作为试运行期间牡丹江地区试点法院。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执行局局长王菲亲自布署,对该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前期培训,旨在通过新系统切实规范案件的信息管理流程,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考核在网络查控中心进行,主要考察案件信息的录入和系统各项节点操作流转,三人一组同时上机操作。执行局副局长郭振军宣读了考试纪律,指挥办主任李钢全程监考。考核结束后对各院的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针对性要求,有效提高了执行干警对执行案件系统的重视程度和操作能力,为牡丹江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的顺利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

 

(执行指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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