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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组织执行案件系统操作考核

  发布时间:2016-06-28 15:59:22



    牡丹江中院、宁安市法院和海林市法院作为省法院指定的牡丹江地区试点法院,为加强执行人员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为流程系统)的顺畅运行,,近日,牡丹江中院组织执行全市执行人员对执行案件系统进行了操作考核。

    根据省高院全力推进执行案件流程系统的相关要求,牡丹江中院先期对该系统的操作使用进行了培训。6月27日上午9点,中院执行局组织全市法院执行干警进行了“黑龙江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上机操作使用考核,参考人员为各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负责执行案件的内勤书记员、及执行业务骨干。此次考核主要考察案件信息的录入情况和系统各项节点操作流转情况,共有27人参加了此次考核。

    作为省法院指定的试点法院,牡丹江中院对此次黑龙江省法院流程系统试运行工作高度重视,执行局进行了专门研究,执行局局长王菲同志亲自布署,由指挥办负责组织系统的相关培训、考核及监督指导,要求通过执行局这一新系统上线运行,切实规范案件的信息管理流程,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考核开始前,执行局副局长郭振军同志强调了考试纪律,要求对系统考核中出现信息录入不规范、操作流程不准确等问题及时进行指正、同时扣分登记。考核在网络查控中心进行,三人一组同时上机操作,考核全程由指挥办主任李钢同负责监考,考核结束后将对各院考核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考核检查结果提出针对性要求,全力促进牡丹江法院流程管理系统运行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此次系统考核,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干警对执行案件系统的重视和操作能力,同时也发现不少问题,执行人员操作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普遍存在,个别执行员仍有录入不规范的情况,有待于进一步熟练和提高,相信经过一段时间的运用,所有执行办案法官均能达到熟练运用掌握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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