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全市优化发展环境的参与者、建设者、保障者、推动者,积极为营造风清气正、公平正义、诚实守信、开放文明、服务高效的发展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5月26日,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中院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黑龙江振兴发展高度重视。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黑龙江代表团并发表重要讲话,前不久又到龙江视察,对推进龙江振兴发展做出了重要指示,寄予了殷切期望,也为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更好服务保障振兴发展指明了方向。
全省法院工作会议上,省高院石时态院长提出,省委工作部署到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就跟进到哪里。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中院张敏院长也强调,市委的工作部署到哪里,我们的司法服务也要跟进到哪里。
在优化发展环境过程中,全市法院着眼服务稳定、服务社会、服务大局、服务发展,紧紧围绕市委确定的产业升级、开放型经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重点工作,着眼龙江丝路带战略目标,找准为大局服务的方向,依法审理金融、商贸、物流、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案件,稳妥处理涉外纠纷案件,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服务和促进创新驱动发展、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美丽牡丹江、法治牡丹江做出了贡献。
新闻发布会上,一是发布中院优化发展环境工作情况;二是公布中院最新制定出台的《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发展环境“二十一条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