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
切实抓好新形势下法院机关建设
牡丹江市中级法院 陶志国 卢文丽
科学发展观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指导方针,也是推进包括机关建设在内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指导方针,既为实现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也为机关建设工作更好地围绕中心、实现科学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我们牡丹江市中级法院在深化对科学发展观全面理解和认识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转变在机关建设方面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思想观念,提高推动和服务科学发展能力,同时切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核心理念、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建设,为创造和谐社会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和法治保障。
一、领会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力保精神学深学透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党要站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不断开创事业发展新局面,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党的理论创新每推进一步,理论武装就跟进一步。科学发展观就是继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之后又一重要党的理论。在新时期下,如何学好这些重大战略思想,特别是当代马克思主义---科学发展观,成为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一项非常重要而紧迫的政治任务和使命。为此,我们中院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采取各种方式方法,确保全员吃透精神,领会实质,求深求精。
创新观念。新时期法院工作的发展方向就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牢牢把握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对大法官、大检察官提出的“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三个至上的指导思想,树立“依法治国、司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一是通过强化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意识,树立法官维护法律权威,坚持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严格依法办案的执法理念;二是通过强化执法为民意识,树立法官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的执法理念;三是通过强化公平正义意识,树立法官秉公执法,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公正与效率并重、以公开促公正等执法理念;四是通过强化服务大局意识,树立法官胸怀大局、服务大局、全面正确履行职责的执法理念;五是通过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树立法官在审判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审判工作中指导地位的执法理念,从而进一步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武装法官头脑,保持法院队伍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政治本色。
创新内容。机关建设工作意味着是作为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有机组成部分,也必然会面对世情、国情、党情的发展变化。人民法院是国家政权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国家的审判职能,履行着司法公正、公正为民的重要职责。其自身机关建设的重要性是勿庸置疑的。法院在学习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坚持以党史、党建、基本国情和社情、民意为基本内容,坚持在全院干警中深入进行以党的宗旨教育和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的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记党的根本宗旨,正确对待和运用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和执行权,时刻注意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保持头脑清醒,从思想上筑起一道拒腐防变的牢固堤坝。只要这道防线不垮,我们的党员干部就能勇立改革开放潮头,时时、处处、事事亲民爱民,秉公执法,就能永远保持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光辉形象。
创新方式。主要建立和形成了五项教育制度:一是抓根本性教育,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全体干警头脑,认真进行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二是抓经常性教育,反腐倡廉,警钟长鸣。把廉政教育与日常工作结合起来,融入审判工作之中。三是抓专题性教育,解决一个时期倾向性问题。开展了“以解决违法违纪问题为重点的集中教育活动”、“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论坛”等专题教育,取得较好成效。四是抓规范性教育,用党纪条规和法院纪律规范行为。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委和最高法院、省高院颁布施行的党纪条规和廉政规定,并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定。五是抓警示性教育,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利用一些大要案以及全市法院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广大法官认识上有了很大提高,规范自身行为的自觉性不断增强。
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中心实质,力求工作抓实抓好
科学的方法,正确的方式, 才能保障党的建设取得成效,也才能更好地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也才能更好地促进法院自身的科学发展。
从整体部署的角度,瞄准全局工作的切入点。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法院机关建设发展方向必须要解决的关键所在。布控全局,建立各项标准。经过近三年的探索和实践,中院形成了以规范化为基础,以数字化为支撑,以绩效考评为方式的标准化管理新机制,经过三年的实践已经验证,这一模式适用法院,成功有效。制定了《标准化管理规则》,涉及33个单项400余条近千款,囊括了法院工作的方方面面,既有部门标准,又有岗位标准;既有实体标准,又有程序标准;既有整体标准,又有单项标准;做到了有岗位就有职责,有职责就有工作标准,有工作标准就有效绩评价,有效绩评价就有利益跟踪。创优争先,提升队伍能力。我们以标准化管理为总抓手,强化司法能力,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反腐倡廉教育、全面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等活动有机结合,深入开展治庸治懒、职业道德、“零违纪”教育,评选办案、质量、调解“三个能手”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金桂兰”式先进典型。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及正规化建设工作经验,被省委政法委、省高院转发,市委政法委在中院召开现场会予以推广,建设了一支素质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执法公正的法官队伍。抓信息化,提高管理水平。科技发展日新月异,法院的各项建设也必须与时俱进,才能跟上社会的发展和审判工作的需要。我们在标准化建设中突出强化了信息反馈、实时监控。依托局域网建设,完善法院信息化管理系统,加速上下级法院审判信息传输及反馈,扩大使用内容和范围,提高信息利用率和使用效果,实现数字化全方位服务审判工作和法院管理的目标,不断推动全市法院审判管理水平的提升。
从夯实基础的角度,找准本职工作的立足点。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对当事人反映的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予以充分法律保障,努力促进司法工作的全面发展。注重保障民生,重视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要突出以人为本,充分了解和回应人民群众的诉求,尊重和保护各方当事人的权利,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的案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大力加强调解工作,不断健全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各种便民利民举措,彰显司法为民。注重公开审判,保障社会公平和正义。深入推进“公信立院”活动,全面推行立案公开、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案件公开等十项网上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以公开促公正、高效,让当事人体验到公正,让社会看得见公正,明镜高悬,示形于社会,进而达到阳光审判。注重办案质量,力促矛盾最终化解。坚决执行民商事自由裁量权、刑事(部分)审判自由裁量权标准以及案件质量的有关规定,着力解决立案、审判及执行环节中存在的问题,保证一审把矛盾解决在初始状态,二审不让生效裁判带错出门,再审使一、二审存在的错误最终得以纠正,矛盾得以化解,创建和谐司法。注重办案效果,保障审判效果得到最大化发挥。破除机械执法、僵化执法的难题,努力实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三个统一并实现最大化,促使法院及法官的司法形象提到进一步提升,真正实现由零散向体系、由被动向主动、由判后向审理全过程、由补救向源头的引导、规范、监督转变,使整体效能得到最大发挥。
从关键环节的角度,掐准重要工作的着力点。抓大事促稳定,提升服务大局的审判效应,这是法院全局工作中的重中之重。法院审判无小事,服务中心是大事。我们在认真贯彻市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把服务建设沿边开放先导区、打造东北亚区域中心城市,推动经济社会追赶跨越发展,努力实现“双六”目标等,作为提供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的着力点,作为人民法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最好审判实践。紧跟市委大局,服务社会发展。根据省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开展了以“增加服务发展意识、完善服务发展措施、提高服务发展能力”为主题的“服务年”活动,认真审理民、商事及行政案件,尤其是涉及破产、改制、公司及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及知识产权纠纷等案件。并注意把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有效的司法建议,为政府及经济杠杆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坚持宽严相济,严力打击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抢劫、强奸、盗窃、绑架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犯罪;严惩诈骗、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及贪污、受贿等破坏经济管理秩序的经济犯罪及职务犯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国家安全、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优化经济环境。围绕地方经济,开展特色服务。积极履行涉外案件管辖职责,认真审理、办理好涉外案件及相关事务。妥善审理涉及国有企业改革、涉农及金融纠纷案件,为贸旅兴市和金融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严格执行法律,提升司法权威。在和谐司法基础上,对那些不讲诚信、不守法律,损害国家、集体和公民利益及权益,特别是干扰审判工作、扰乱诉讼秩序、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决定的行为,及时果断地适用强制性、惩戒性法律措施,以促进社会诚信,维护诉讼秩序,提升司法权威。
三、领悟科学发展观的内在精髓,力促成效求新求高
要实现发展目标,就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抓全局,抓重点,抓关键,抓长效。
深化科学发展,严格遵守党性,确保向中度。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为法院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讲政治,加强学习提素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推动科学发展的重要保证。完善了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性,牢固树立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成立了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实行政治理论专题辅导制度,提高全员政治素养。讲效果,领导带头抓落实。建立了“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每年都要就全局或主管战线工作上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并形成有问题、有分析、有对策的调查报告供党组决策参考;建立了“重点工作立项制度”和“重大决策落实的报告、督查制度”,党组成员作为重点立项工作的责任领导,人人都有立项推进任务和责任,督查办对没有按党组要求认真落实的,下发“督办令”,要求定期整改完成,使班子成员紧跟形势的发展,抓好部署和落实,始终与上级的要求保持高度一致。讲团结,思想共通谋合力。中院的机关建设非常活跃,院领导与干警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多次受到上级有关部门的好评。在每年的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上,一把手以身作则,带头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班子成员敢于袒露自己的思想,敢于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问题找的准,措施定的实,思想交流到位,改进方向明确,切实增进了院领导与全体干警之间的凝聚力和整体合力。我们中院连续几年在全省各地市中院的排序中,综合名次始终是前三名,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优秀中级法院。
充分发挥职能,紧密服从大局,力求适时度。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中心工作,也是为市委工作大局服务的主要途径。近年来,我们中院始终以科学发展为目标,坚持把执法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经济效果相统一作为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围绕市委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大局,努力为大牡丹江建设做贡献。破除旧观念,统筹兼顾。实践中,我们坚持做到,既要严格执行法律,又要全面考量各种诉求的正当性、合理性;既要坚持公正司法,又要高度重视和谐司法,找准矛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法理与情理的结合点。在裁判方案的选择上,要统筹兼顾各种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个案执法与和谐的关系、个案执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个案执法与服务大局的关系,破除以往只要依照法律办案,就做到了司法公正的旧观念。服务见成效,和谐司法。积极处理涉及外商外企、招商引资、民营企业、私营经济等案件,妥善审结企业破产案件,并抽调专门力量,成立清理金融资金执行小组,去年以来依法为金融部门活化资金5000余万元。坚持“有所作为、有所缓为、有所不为”原则,顺利执结了北山宾馆、帅千广场等一大批市委高度关注、内隐矛盾凸显的案件,没有引起任何社会震荡。同时与俄罗斯滨海边疆区仲裁法院正式建立了司法协助关系,为扩大对俄经贸架起了司法保障桥梁。侧重抓信访,维护稳定。信访工作关乎全局稳定,法院的信访更是涉及全市信访工作的重头戏。我们以解决问题为侧重,抓信访、保稳定,力争息诉服判,防止矛盾激化,确保了社会稳定。工作中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了依靠党委抓信访、领导亲自抓信访等机制,采取各种措施,对旧访通过细致工作感化一批、加大工作力度解决一批、认真纠正错案消化一批,取得明显效果。奥运期间的信访稳控工作,实现了无异常访、无集体访、无突发访、无过激行为、无媒体曝光、接访干部无违法违纪等“六无”目标,信访工作实现良性循环。
推动机关建设,发扬先锋作用,扩大影响度。机关建设是根本,不断推进机关建设,才能更好地推动工作的发展。加强管理,科技建院。紧跟科技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和资源,努力打造现代化法院。牡丹江中院率先在全省法院完成了三级专网建设,初步实现了两级法院的数据、语音、视频信息互通,实现了庭审的全程监控、录像和同步传输;率先在全省法院完成了两级法院电子档案建设,实现了档案工作的存储数字化、应用网络化和资源共享,2008年最高法院在我市召开了全国法院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档案数字化建设两个现场会,对我们的数字化建设予以了充分肯定。更新观念,文明强院。加强和改进审判作风,树立新时期人民法院良好社会形象,这既是构建先进法院文化的需要,也是加强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客观要求。司法文明,它是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公正执法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只有提高法官的内在文化素质,培养公正之心,才能使法官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为各项改革和经济建设服务,为依法惩罚犯罪、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而尽职尽责。文明司法是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最直观的表现,二者的协调统一,共同构成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设的整体。我们中院全体干警历经六年的艰苦努力和精心准备,于2009年被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提档升级,公信立院。为了深入践行科学发展观,提升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今年以来中院决定开展“以公开促公正,创建公信型法院”活动。在活动中,以“标准化建院、公信立院”为指针,以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为目标,以司法审判活动全面公开为平台,以真监、实管、严处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为手段,以提高司法审判认可度为评价标准,打造公信型法院,努力实现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新要求、新期待,实现人民法院的新发展、新跨越,为牡丹江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活动开展以来,在《牡丹江政务公开网》内“阳光审判”一栏和《牡丹江晨报》开设创建活动专栏,强力推行司法审判活动的全面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评判,实现人人可查阅、人人可监督、全部有答复的活动目标,受到社会各届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