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农民的生命线,依法维护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 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法庭发挥人民调解的强大优势,积极参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协调处理一起因村民非法挖沟筑坝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避免了一场恶性冲突事件的发生。
杏树村有20户村民的耕地一侧与山相邻,地势南高北低。由于2015年春季降水量大,加之冬季降雪融化,雨水淤积在耕地中并顺地势漫延。与20户村民只有一道之隔的其他15户村民为了防止自己的耕地进水,在地边顺道用挖掘机挖出一条排水沟后,筑起一条高近一米、长达六、七十米长的土坝,用来挡水,结果把水全部堵在了其他20户村民的耕地里无法排出。由于水越积越多,形成了小塘坝,积水最深处有六十公分,受水淹没的耕地无法耕种。4月22日,20户村民到村委会请求调解,要求筑坝的村民拆除土坝,赔偿水淹耕地的损失,但双方未达成调解协议。于是组织一些亲属朋友三十多人携带工具到现场要强行拆除土坝,进行排水,由于其他15户村民耕地所处的位置较低,加之储水量的增大,拆除土坝排水,一定造成积水淹没耕地,15户村民拒不同意拆除土坝,并召集亲属朋友到现场进行阻止,双方形成对峙局面,矛盾有可能进一步升级。得知上述情况后,五林法庭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向五林镇政府相关领导作了汇报。由曲国山庭长率人与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副镇长、包村工作队长、司法助理员协助法庭一同前往纠纷现场。经过小半天的释法析理和对双方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后, 15户村民表示同意拆除土坝,但考虑到储水量很大的实际情况,为避免积水集中排泄,防止再次冲毁耕地,工作人员建议由村委会负责对原有的排水沟进行清理,以便顺利排水。针对被水淹没耕地的20户村民,村调解委员会做了大量的工作,考虑到都是同一村的村民,有些矛盾双方还有一定的亲属关系,最后双方互相谅解,放弃了要求赔偿耕地损失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