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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中院法官为幼儿教师充电

  发布时间:2016-01-21 16:26:47



    近年来,幼儿园校园安全事故呈现多发趋势,为了增强教职工的法制观念与安全意识,提升教职工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1月20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们一行来到黑龙江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为幼儿园园长、骨干教师们讲法律课,受到老师们的一致欢迎。

  中院行政庭副庭长赵秀玲、中院刑一庭副庭长杨柏苓针对近年来幼儿园涉及幼儿事故频发的问题,结合自身审判经验实践,向老师们做了题为《树立法治思维,推进依法治国》和《幼儿园意外伤害责任事故的认定》的讲座,法官们从法院审理的多发性涉校涉教案件出发,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民法通则》中关于学校和教师监管责任等法律规定,不时穿插案例进行分析、点评,以案讲法,最后就如何防范校园安全事件引导学生积极健康学习成长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深刻的理论和详实的案例,让到场聆听这堂法制课的老师们感到受益匪浅。讲座的最后,法官还回答了老师们的提问和咨询,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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