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主要内容】
★ 省委政法委检查组充分肯定爱民区法院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工作
★ 绥芬河法院成功化解一起五年老信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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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政法委检查组充分肯定爱民区法院
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工作
2011年9月18日,省委政法委纪检组副组长杨忠军带队,到牡丹江市爱民区法院检查指导“进一步完善司法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对爱民法院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牡丹江市政法委副书记郑立武,牡丹江市公、检、法、司纪检组长陪同检查。
爱民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卢俊成从三个方面向检查组详细汇报了专项活动的工作情况。今年以来爱民区法院采取多种有效措施,扎实开展活动。从畅通内部和外部监督渠道入手,建立互动式的交流服务平台。在完善外部监督方面首先在中国法院网开通了民意沟通邮箱,在立案大厅设立了案件信息及诉讼须知查询触摸屏,开通了24小时廉政举报录音电话,公布领导和纪检监察人员电话,全方位、多渠道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在加强司法公开方面,继续推进落实“十大公开”制度。制定了《爱民区法院落实司法公开示范法院标准工作方案》和《爱民区法院“十公开”实施细则》等司法公开制度。充分发挥网络优势,成为全省第一家利用中国法院网和爱民区法院网为载体进行庭审直播的法院,2010年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司法公开示范法院,今年7月,爱民区法院在全国法院司法公开调研经验交流会议上交流经验。
省委政法委杨忠军组长充分肯定了爱民区法院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认为该院的专项活动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有思路、有创新、有结合、有落实,达到了省委政法委开展专项活动的预期效果。二是基础工作做的比较扎实,形式、内容上比较丰富,要继续做好反腐倡廉的管人、管事、管案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干警素质。三是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并指出队伍建设是永恒的主题,要求爱民区法院要把队伍建设和公正廉洁执法做为长期工作来抓,注重落实,抓出实效。爱民区政法委和爱民法院的工作在全省政法系统是比较突出的,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创新和抓好落实,为创造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爱民区法院上报)
绥芬河法院成功化解
一起五年老信访案件
近日,案件当事人冯某将写有“秉公执法清正廉洁、德才兼备为国为民、造福一方国泰民安”和“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是非分明国泰民安”两面锦旗送到绥芬河法院,向院长杨春风、副院长乔炳胜和信访办全体法官表达感激之情。
2006年2月16日,冯某因与绥市某村委会发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2006年7月20日法院作出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冯某对一审法院的判决不服,但没有提出上诉。2007年8月20日冯某以绥市某村委会造假帐,致使其少分2.4亩土地为由提出申诉,该院经过听证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不予再审。为此,冯某多次到市委、人大、中院等有关部门上访、申诉,要求给予重新审理。院长杨春风了解此案后,指派主管信访案件的副院长乔炳胜包案,要求尽全力妥善解决这起长达五年之久的老信访案件,并针对这起信访案件的特点提出了化解工作的指导意见。
为彻底化解这起信访积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乔炳胜副院长与信访办法官一起接待了冯某。在详细掌握有关情况后,考虑到冯某已是年过70的老人,生活确有困难,乔炳胜副院长与信访办的法官们决定先对此案进行调解。经多次与双方当事人座谈、协调、沟通后,绥市某村同意一次性补给冯某土地承包款,冯某也同意降低补偿费。2011年9月19日,绥市某村一次补偿给冯某人民币四万余元,冯某对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表示息诉罢访,至此这起长达五年之久的信访案件终于得到了妥善解决。
(绥芬河法院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