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中院民一庭一行8人,组成2个合议庭到东宁县开展为期2天的巡回审判,审理包括劳务合同、继承纠纷等与农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14件。庭审现场累计吸引约90位群众旁观,有效扩大了司法辐射力度,起到了普法宣传作用。最终,促成6起案件调解,1起案件撤诉,另有3件正在调解过程中。
今年以来,牡丹江中院坚持以“让司法更贴近人民群众”为工作目标,充分发挥“流动法庭”的作用,制定《全市法院关于推进流动法庭巡回审理民商事案件的规定》,采取巡回审判、带案下乡的方式,到涉及范围较广的集体诉讼案发地以及行为不便的当事人所在地开庭审理案件,本着“能当即裁决的当即裁决、能就地结案的就地结案”原则,现场化解纠纷,就案普法宣传。截至目前,两级法院共开展“流动法庭”309件次,涉及当事人65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