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牡丹江中院行政审判“三坚持三确保”

  发布时间:2015-07-27 14:36:58


     年初以来,牡丹江中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为推进法治牡丹江建设提供了优良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是坚持程序公正与实体正义理念,确保司法公正。要求干警切实提高程序意识,深化对程序的功能与作用的认识,严格遵循程序规范,按照程序规则办事,确保司法公正。中院行政庭1月份受理了一起工伤行政认定案件,涉及判决撤销与工伤认定之间的法律适用问题,当事人对判决结果争议较大,主管院长、庭长、合议庭多次对案件进行认真研判,明确法律适用标准,妥善的处理案件,避免了上访案件的发生。

    二是坚持完善行政审判释明制度,确保息诉服判。为化解官民矛盾,行政法官在审判过程中,除了在各审理环节中充分地保障相对人的诉讼权利外,还在做出判决,尤其是做出对相对人不利的判决后对判决理由和依据向其予以详细的说明,以及时地疏导相对人,使其能够正确地理解行政判决,自愿执行判决。

    三是坚持行政诉讼的立案审查工作,确保改革成效。新的《行政诉讼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对立案登记的程序、起诉条件等作了一系列规定。最高法院又陆续发布了《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面对立案登记制的新变化,面对行政案件猛增的大趋势,行政法官积极配合立案庭把好行政立案关,完成行政诉讼立案材料的初审工作。

责任编辑:郑建华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