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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院就我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调研

  发布时间:2015-05-29 15:04:02



     为了落实审判责任制,进一步做好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工作,5月27日,由省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高权主任带队的司改调研组一行8人到牡丹江中院,就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与牡丹江地区的法官进行座谈,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牡丹江中院副院长刘伟出席了座谈,中院各业务庭庭长及法官代表,海林法院、东宁法院院长,司法改革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参会法官就省法院起草的完善司法责任制中所提到的健全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建立主审(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健全院长庭长审判监督机制、健全审判管理制度、完善业绩评价体系、完善司法廉政监督机制等15项内容与省院调研组展开了交流与讨论,大家发言踊跃,气氛非常热烈。

     高权主任指出中央部署的司法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一部分,要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保障广大法官依法履职的高度,认真研究审判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司法改革工作稳妥推进,切实确保公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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