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登记制改革是切实解决“立案难”问题,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体制,有力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牡丹江市爱民区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通过转变思想观念、拓宽立案渠道、充实立案人员三项措施积极落实立案登记制度。
转变思想观念,强化服务意识。爱民区法院通过召开学习研讨会,对全院法官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立案登记制改革相关规定进行了深入讲解、学习和研讨,强调了法官在立案登记制改革中的主体责任和引领作用,要以司法为民、便民利民为工作目标,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主线,切实转变立案审查制观念,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立案登记服务,做到依法立案、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要及时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不予立案的诉讼案件要做好释法明理工作,并联系相关部门负责人做好衔接工作,充分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提升立案服务水平。
拓宽立案渠道,方便群众诉讼。为保障人民群众充分行使合法诉权,爱民区法院积极探索立案登记新路径,在健全诉讼服务中心功能的基础上,创建了网上立案、预约立案新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待网上诉讼并做好网上立案登记工作;加强立案登记服务窗口建设,设置诉讼引导员负责对前来法院诉讼的群众做好接待引领、诉讼分类、立案登记、释法答疑工作;建立巡回立案新机制,由立案庭法官组成巡回立案小组,深入周边村镇,为广大群众提供上门立案登记服务,搭建服务平台,畅通诉讼渠道,不断提升立案服务质效。
充实立案人员,增强保障力量。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案件数与立案法官人数不相适宜的问题就突显出来,对此,爱民区法院为立案庭又增加两名工作人员,充实人员力量,分别负责对诉讼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符合民商事受理范围进行有效划分,对其归属类别进行分类整理,对所有符合条件已经立案登记的案件进行文字录入工作。此外,为立案庭添置了新的电脑和办公桌椅,并对立案庭法官就立案登记制实施细则、立案登记法律规定、立案登记程序、立案服务司法礼仪进行了集中培训,为有力推进立案登记制全面落实提供坚实的物质、人员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