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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迎接司法改革 认真做好八方面努力

——中院召开“贯彻落实《决定》精神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5-04-16 09:58:02


 

     

    为深入了解各业务庭室对司法改革的理解和认识,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打好改革的思想基础、理论基础、行动基础, 1月15,中院召开了以“贯彻落实《决定》精神,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主题的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同志与全体党组成员、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此次会议,办公室、研究室、宣传科、干部科、教育科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中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王昭义同志主持,张敏院长最后讲话。

会上,各业务庭负责人表达了对司法改革决定的理解和认识,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包括“如何发挥审委会职能、提升法官能力、改革执行机构、注重人权保护”等方面在内的30多条意见建议。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敏认真记录各位同志的发言,并不时就具体问题与大家沟通交流。在总结时,张敏院长表示,今天的会议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大家都能在自己的领域,对改革提出想法和建议,使我们很受益。

张敏院长强调,此次会议,希望能给同志们带来三大收获:一是在新常态下,我们要以良好的心态迎接改革。党中央把依法治国作为一个决议下发,这在党史上是第一次,我们作为法官,能够通过这次机会有所作为,应该觉得高兴。但是目前,有的同志觉得办案有压力,我认为其实是个别同志思想上准备不足,或者认识上肤浅、责任不到位、担当精神不够,导致的浮躁、烦躁,于是偷换概念,归结于压力大,实际上是错误的。心态决定姿态和行动,只有认识自觉,行动上才能自觉,我们作为领导干部,不应该一味的减轻压力,而是要进行心里层面上的疏导。二是在落实司法改革的过程中,我们一方面要树立遵守顶层设计的原则和服从大局的理念,一方面还要发挥基层的首创精神。真正的历史都是人民创造的。要想创造历史,就要有深入的调查研究,有破解难题的能力和敢于担当的职业操守。今天大家说的都很好,下一步就要根据大家说的建议,制定课题,逐一研究。三是在改革的形势下,我们要有所思考,有所担当。目前我们法官的工作只停留在办案层面上,没有真正的肩负起社会责任。法官除了办案之外,还要思考问题,比如我们能为依法治国做什么。我认为,作为法官,我们要做八方面努力:1、用司法公正引导社会公正。要通过开庭审判、法宣、法教,以及司法的辐射引导社会公正;2、通过审判弘扬核心价值观。审判工作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息息相关的,法官要通过核心价值观了解中国的法治文化应该弘扬什么,惩罚什么;3、通过审判进行法宣法教;4、通过审判营造社会秩序;5、通过审判推进社会进步;6、通过审判培育健康的市场;7、通过法治文化的进步,促进民主世界文化进步;8、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必须由公正司法来维护。这就要求法官要通过不断努力,做好司法改革的先行官、实践者、责任者,为依法治国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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