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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光陪不审”到“真陪善审”

《人民法院报》刊登宁安法院人民陪审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5-04-02 11:10:21



  “通过不断创新人民陪审员的选拔、培训、管理工作,改变了以往‘陪而不审’的状况,实现了‘真陪善审’。”宁安市人民法院院长郑涛如是说。

                              科学选任 打造多元陪审“梯队”

    陪审工作,人是根本。2013年底,宁安法院共有18名人民陪审员,身份“清一色”为党政机关干部,参与庭审时常面临着时间“打不开点儿”和人民群众不信服的尴尬。

    2014年,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最高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法院之一。宁安市法院作为所属基层法院,紧紧抓住改革契机,一部与司法实践相配套、具有详细考核标准和具体操作流程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活动实施细则》率先问世。

    结合农业县特点,该院着力从年龄、职业、地域分布等多角度,从医疗、金融、工商、劳动、民政等多部门,从农村和街道居委会等多领域出发,通过专业培训和统一考试,优选了64名社会阅历深、工作经验足、综合素质好的多元陪审“梯队”,既有效地缓解了审判压力,同时将人民群众朴素的情感合法地融入法律之中,增加了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真心认同。

    2014年, 宁安市法院人民陪审员累计参加陪审723件次,陪审率达到96.27%。

                              积极“试水” 拓宽陪审参审“范围”

    “执行110吗,我是陪审员卢永红,我看到上次金融案件通报的陈某了,他正在庆城村里吃杀猪菜,你们快来吧!”

    去年9月16日,宁安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收到人民陪审员提供的执行信息后,立即出警。面对“从天而降”的法官,东躲西藏了大半年的陈某当天就还清了1.3万元欠款。

    这是该院扩大陪审工作内容的一个缩影。宁安市法院规定,除参与诉讼案件庭审外,对涉群体性纠纷、当事人对立情绪较大的案件、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等三类执行案件和诉前调解、巡回法庭的预约登记、信访接待等工作,法官应当赋予人民陪审员知情、咨询、发问、发言、提请讨论权,并邀请陪审员全程参与、见证。

    2014年,人民陪审员向法院提供财产信息178条,协助送达执行212份,参与寻找被执行人161人次、执行和解97件,参与巡回法庭预约立案登记124件。

                              厚植“认同” 增强参与陪审“动力”

    “上次参加的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我提出增加社区帮教的意见,被合议庭采纳了,现在我对法院特别有归属感和使命感。”来自社区的人民陪审员李淑敏激动地说。

    为有效杜绝“挂名不陪审”现象,增强人民陪审员的参审积极性,宁安市法院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财政支持,落实人民陪审员陪审补助经费过低的窘境;定期召开陪审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其职业荣誉感;增加庭审观摩、案例研讨和交流学习等有针对性法律培训,鼓励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自己对于案件裁判的意见,不盲从,不趋同;同时将陪审员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案件监督情况等纳入考核机制,对优秀陪审员进行与法院干警同等次的表彰奖励。

    2014年,该院共评选出优秀人民陪审员3名、发放补助费21500元,有效激发了人民陪审员的工作责任感和职业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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